齐盛湖公园将试行文娱活动文明公约(暂行),入园活动的团队将限定活动时间,同时控制音量,不得扰民。记者从昨天下午召开的“我为齐盛湖公园‘谏一言’”座谈会上了解到,目前,齐盛湖公园内共有大大小小16个活动团队,这些团队包括广场舞、健身操、合唱队等,针对这些团队的特点,公园试行的“文明公约”将在加强管理和服务的基础上,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后,对团队活动时间进行规范,目前暂定为夏季6:30—21:30,冬季7:00—21:00,文娱活动团体或个人音响音量不超过60分贝。
座谈会上,十余位入园活动团队代表针对公园实际情况以及自己团队的特点,提出了一些建议和意见。有的团队提出,自己所在的活动区域灯光不亮,限制了团队的活动,也存在一定安全隐患。有的则提出,齐盛湖公园环境不错,但夏季遮阴效果还有待加强,特别是公园的环形步道,部分路段行道树的遮阴效果不好,对市民夏季游园有一定影响。有的则希望在公共设施上再进行合理配置,比如在一些地段适当调置一些挂衣架等。
针对这些意见建议,淄博市公园城市服务中心副主任张晓表示,为更好建设齐盛湖公园,让市民进入公园即能感受家的温暖,使公园管理秩序正规、环境优美舒适,他们将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在园内全面推行《淄博市齐盛湖公园文娱活动文明公约(暂行)》。
10条“文明公约”包括:
文娱活动团体或个人应自觉遵守园区内各项管理制度,服从园区管理,不占用应急通道,不干扰游人和周边居民。
齐盛湖公园团队或个人活动(可能打扰其他市民的活动)时间夏季为6:30—21:30,冬季为7:00—21:00。
文娱活动团体或个人应自觉按齐盛湖公园管理办公室审定的活动场地和时段开展活动,不随意占用其它场地和时段。
任何文娱团体和个人不得在园区内开展盈利性活动。
文娱活动团体或个人应自觉保持活动区域卫生,爱护公共设施,所有车辆放置停车场。
文娱活动团体或个人应遵守特殊时期园区秩序管理的临时规定(如:中高考期间、承办各类公益活动期间、创城期间、园区提升改造期间、应急抢险期间等)。
文娱活动团体或个人应遵守噪音管理方面的相关规定,所用音响设备的最大周长不超过102厘米,音响音量不超过60分贝。
文娱活动团体或个人不得从事非法活动,不得危及公共安全或他人安全。
禁止在活动场地摆摊、拉绳、乱涂乱画、张贴广告或私自安装指示牌等。
不攀摇、折损、刻划树木、采摘花卉果实,不翻越围栏、穿越绿篱、践踏草坪;不携带宠物入园;不驾驶非工具车辆入园;不游泳、垂钓。活动团体或个人应自觉维护团队、个人之间的和谐与团结,遇到问题及时向齐盛湖公园管理办公室反映(电话:2183369、2306841),共同维护和谐的园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