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淄博:一季度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860条,罚款417.05万元

摘要 4月2日,淄博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全市应急系统安全生产执法百日攻坚行动情况新闻发布会。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市安监支队支队长王凯,市安监支队副支队长李萍,市安监支队副支队长张立国就全市应急系统安全生产执法百日攻坚行动有关情况向社会进行发布,并回答记者的提问。会议现场据悉,今年一季度,全市共执法检查(复查)企业1954家次,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860条,立案217件,行政罚款417.05万元(含事故...

4月2日,淄博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全市应急系统安全生产执法百日攻坚行动情况新闻发布会。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市安监支队支队长王凯,市安监支队副支队长李萍,市安监支队副支队长张立国就全市应急系统安全生产执法百日攻坚行动有关情况向社会进行发布,并回答记者的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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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现场

据悉,今年一季度,全市共执法检查(复查)企业1954家次,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860条,立案217件,行政罚款417.05万元(含事故罚款31.66万)。对查出的问题进行集中反馈,告知违法事实、证据材料、法规依据以及整改标准要求,充分沟通,并结合有关事故案例进行警示教育。

日前,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印发了关于开展全省应急系统安全生产执法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对总体目标、工作原则、执法检查范围和内容进行了明确。本局根据省市有关要求,对全市应急系统安全生产执法百日攻坚行动作出了具体部署安排。

本次行动主要结合全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严执法行动,聚焦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金属冶炼、涉氨制冷、涉爆粉尘等重点行业领域,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压实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为主攻方向,重点检查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及执行、安全风险辨识及管控、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全员隐患自查自纠、安全设施设备管理使用以及应急准备情况等内容。检查内容参照《山东省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表》(2020版)开展执法检查,结合企业安全管理实际,明确具体的执法检查内容。

本次活动以市应急管理局为主,采取指导执法、抽查执法的形式,聘请专家或技术服务机构,抽查区县监管企业。各区县按照执法计划,严格对辖区内企业进行执法检查,确保查深查细查实。对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一时难以整改完成的,全部提请区县安委会挂牌督办。

本次全市应急系统安全生产执法百日攻坚行动分企业自查自纠、立查立改。开展集中检查、严格执法。省市示范执法、重点督导。

4月至6月份,每月集中一周开展指导执法,由市支队对各区县执法检查工作进行督导,并抽查区县监管企业(每组每周不少于4家);市支队领导带队,监察室负责人任检查组长,聘用安全专家组成6个检查组,与区县执法人员共同开展执法检查工作。

3月22日—26日、4月19日—23日,省厅督导组(省厅执法局人员、青岛市执法人员和安全专家)重点对本市危化品和非煤矿山企业进行督导检查,5月17日—21日、6月15日—19日,省厅督导组(省厅执法局人员、威海市执法人员和安全专家)重点对本市钢铁、危化品和粉尘涉爆企业进行督导检查。市支队组成陪检组,与省督导组开展联合执法。

本次安全生产执法百日攻坚行动,既要严格执法、铁腕治理,针对存在屡禁不止、屡罚不改问题,群众反映且举报属实问题,涉及重大事故隐患问题,果断采取执法措施,依法从严从重顶格处罚或予以停产停业;对非法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坚决予以取缔。同时,又要坚持执法与服务并举、主动服务,贯彻“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要求,主动向企业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宣讲法律,对其进行法治教育和引导,推动企业主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于发现的违法行为,在责令企业限期改正的基础上,围绕如何整改、整改到什么标准等,与企业负责人和有关人员进行深入交流,实施具体指导。企业主动配合执法检查,积极、即时整改现场发现的轻微违法行为,可以不予或者从轻处罚。(何海丽)

编辑:何海丽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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