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药店疫情防控相关工作,淄博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区县局开展监督检查,督促药店发挥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哨点”作用,切实履行社会责任。
检查中,要求药店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做到“四要”:一是药店工作人员要按要求定期参加核酸检测;二是要做好个人防护,定期进行环境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三是要求消费者进店佩戴口罩、查验健康码并测量体温;四是对购买退烧、止咳类药物的人员信息要进行实名登记,并按要求上报实名登记信息。
同时,淄博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
1.进入药店须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并接受测温,如有体温异常请及时到发热门诊就医。
2.购买退烧、止咳类药物须实名登记。目前大多数药店已支持消费者通过扫描“一店一码”二维码快速便捷登记。
3.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药店每日要将购买退烧、止咳类药品实名登记情况上报当地防疫指挥部。如有相关防疫单位与您联系,请主动配合说明情况,按要求就医或进行核酸检测。(司刚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