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摘要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11日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11日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通过立法,中国加强退役军人保障工作,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

新通过的退役军人保障法分为总则、移交接收、退役安置、教育培训、就业创业、抚恤优待、褒扬激励、服务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共10章85条,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在总则部分,该法明确,本法所称退役军人,是指从中国人民解放军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等人员。退役军人为国防和军队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

该法指出,尊重、关爱退役军人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关心、优待退役军人,加强退役军人保障体系建设,保障退役军人依法享有相应的权益。

在退役安置章节中,该法规定,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接收安置转业军官、安排工作的军士和义务兵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编制保障。国有企业接收安置转业军官、安排工作的军士和义务兵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保障相应待遇。

该法还规定,前两款规定的用人单位依法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接收安置的转业和安排工作的退役军人。

在抚恤优待方面,该法指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坚持普惠与优待叠加的原则,在保障退役军人享受普惠性政策和公共服务基础上,结合服现役期间所做贡献和各地实际情况给予优待。对参战退役军人,应当提高优待标准。

在褒扬激励方面,法律规定,国家、地方和军队举行重大庆典活动时,应当邀请退役军人代表参加。被邀请的退役军人参加重大庆典活动时,可以穿着退役时的制式服装,佩戴服现役期间和退役后荣获的勋章、奖章、纪念章等徽章。

该法还在法律责任一章中指出,违反本法规定,拒绝或者无故拖延执行退役军人安置任务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予以通报批评。对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由有关部门依法给予处分。

该法还明确指出,违反本法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该法明确,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依法退出现役的警官、警士和义务兵等人员,适用本法。本法有关军官的规定适用于文职干部。军队院校学员依法退出现役的,参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参试退役军人参照本法有关参战退役军人的规定执行。(完)

编辑:王蓓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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