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力夺取淄博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

摘要 市委副秘书长、市扶贫办主任冯丽萍:让全市15.7万名贫困群众生活的更加体面、更有尊严,确保脱贫成果经得起检验、走在全省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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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4个贫困村稳定退出,8.6万户15.7万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稳定脱贫;资产收益扶贫的做法被新华社《国内动态清样》、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刊播推介,得到国务院扶贫办主任刘永富充分肯定;“第一村医健康扶贫帮扶模式”荣获2018年度全国健康扶贫10大优秀案例……

“今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之年、收官之年。市扶贫办将强化为民情怀,下足‘绣花’功夫,推动各项扶贫政策到户到人,让全市15.7万名贫困群众生活的更加体面、更有尊严;强化有解思维,深化扶贫改革,用心用情用力破解难点堵点,坚决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强化‘事争一流、唯旗是夺’工作理念,紧盯省级考核验收指标,逐村逐户逐项目开展‘回头看’,补齐短板弱项,确保脱贫成果经得起检验、走在全省前列。”日前,市委副秘书长、市扶贫办主任冯丽萍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坚持“书记抓、抓书记”

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淄博市坚持“书记抓、抓书记”,把责任层层传导下去,一直传导到最基层。

抓组织建机制。淄博市成立了由市委书记任组长的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市长、市委组织部长、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46个行业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成员,搭建了分工明确、责任清晰的工作体系。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密集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现场推进会、专题座谈会等,部署落实中央关于脱贫攻坚的重大决策和省委工作要求,研究制定贯彻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实行“市—区县—镇街—村居”四级联动机制,实施农村“头雁”提升行动、后备力量“育苗”工程,在全市公开遴选120名优秀人才到村担任党组织书记,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261个,选派4轮、2766名驻村“第一书记”,夯实基层党组织基础。

抓落实压担子。出台《淄博市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细则》,逐级制定年度目标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压实各级和有关部门单位脱贫攻坚责任。建立市级领导同志联系指导区县和重点镇制度,四大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市委常委和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深入一线,靠前指挥,直接调度推动挂包区县和镇街脱贫攻坚工作。开展各级书记遍访贫困对象行动,“四不两直”到村入户看项目、问冷暖、做调研,着力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抓投入筑基础。建立扶贫资金稳定投入机制,各级每年扶贫资金投入不少于上年,区县增幅达到或超过市级增幅。2016年以来,各级累计投入专项扶贫资金131017.7万元,其中:省级以上资金38270万元,占29.2%;市级资金46459万元,占35.5%;县级资金46288.7万元,占35.3%。

抓督导促落实。开展扶贫成效“回头看”,逐村逐户逐项目“地毯式”排查问题。建立“两交办两报告”制度,市级成立7个指导组,每周2次向区县“一把手”、分管领导交办问题,每天向区县扶贫办、镇办即时交办问题;发现重要问题及时向区县“一把手”、向市扶贫办报告,每周向市扶贫办报告工作台账。典型问题报市委分管领导签字交办给各区县委、市直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指导组跟进督导问题整改,对排查不全面、整改不到位的,全市通报、严肃问责。

抓考核树导向。抓严督导考核。制定扶贫开发成效考核办法,把脱贫攻坚作为历年攻坚突破和综合考核重点内容,对考核后三位的区县进行约谈。建立部门联合督查、区县交叉互查、审计监督、第三方暗访评估等考核机制,确保考出作风、考出干劲、考出实绩。

紧盯“两不愁三保障”

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淄博市聚焦“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着力推动扶贫政策落实到户到人,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以产业扶贫筑牢持续稳定增收根基。坚持把产业扶贫作为彻底摆脱贫困的根本,2016年以来投入专项扶贫资金6.89亿元,大力实施乡村旅游、特色“种养加”、光伏扶贫、电商扶贫等产业扶贫项目786个,截至目前累计收益1.33亿元,惠及贫困人口20.39万人次。其中2020年,投资1.24亿元实施产业扶贫项目49个。建立“一库四有”产业扶贫项目立项、审批、监管机制,制定项目管理规范“36条”,确保产业扶贫项目规范运行、稳定收益。

综合救助兜牢保障底线。探索建立长期兜底救助和主动发现、适时预警、即时帮扶机制,即时帮扶人口999户2101人。探索建立持续支出型困难家庭兜底机制,切实提高他们生活质量;对达不到低保标准线且不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患大病、长期慢性病等支出型贫困家庭患者,达不到脱贫标准线且不符合低保条件的贫困人口和即时帮扶人口,参照农村低保标准予以保障。目前,农村低保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5760元,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提至每人每年7500元,全市享受低保和特困供养的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共30145户42469人。

健康扶贫织密基本医疗保障网。2018年以来,累计投入10360万元,为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额购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2017年以来,累计投入12040万元,为符合医疗保险代缴政策的贫困人口购买“扶贫特惠保”。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发挥流动医疗服务车、家庭签约医生作用,为贫困群众上门办理慢性病证、送医送药。完善慢性病门诊、普通门诊和大病报销政策,降低起付线、提高封顶线,实现分段报销全覆盖,贫困人口只需支付个人负担部分。贫困人口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机构减免、医疗救助、医疗商业补充保险、特困人群再救助“六重”保障,实现定点医院“一站式”即时结算。推出全省首个普惠型补充医疗保险“淄博齐惠保”,贫困人口每年只需缴纳10元,即可获得200万元的医疗保障,基本医保报销后超出2万元部分,再报销80%。目前已有5000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

教育扶贫消除因贫失学辍学。建立控辍保学台账,按照“一生一案”,开展劝返复学、心理疏导和学业辅导。对贫困家庭在校生,免除或补助学前教育到普通高中教育阶段的行政性事业收费、服务性收费,中高职学生每学年发放“雨露计划”补助3000元,高校学生免除学费。2016年以来,累计免补资金近1亿元,发放“雨露计划”补助1863.9万元,惠及贫困家庭学生近5万人次。

危房改造让贫困群众实现安居梦。扎实推进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建立鉴定、招标、施工、验收、结算、补助标准“六统一”危房改造机制。2016年以来,实施危房改造21598户。2019年,沂源县危房改造工作得到国务院办公厅通报激励。

加强精准帮扶全力减轻疫情影响。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第一时间启动帮扶救助和消费扶贫,发放价值300多万元的生活物资,帮助贫困户销售地瓜、草莓、苹果等农产品450多吨。千方百计帮助贫困劳动力返岗就业,投入财政资金202万元,为11家省级扶贫龙头企业、46家市级扶贫龙头企业和3家小微扶贫站点发放3—5万元一次性生产补贴;实施外出务工返岗一批、引导企业招录一批、支持工程项目吸纳一批、农村新型经营主体联结一批、增设公益岗位安置一批“五个一批”工程,帮助解决贫困人口就业1.9万余人。

聚焦重点人群重点区域

持续深化和巩固脱贫成果

在确保覆盖所有贫困人口的基础上,淄博市聚焦重点群体和重点区域,集中攻坚,为攻克深度贫困集聚更多更大的正能量。

扎实推动“老弱病残”特殊困难群众稳定脱贫。严格落实养老保险特惠政策,由政府为法定劳动年龄之内的贫困人口代缴居民养老保险费,全市累计为109664人次贫困人员、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重度残疾人代缴居民养老保险2606.67万元。建立孝善奖补制度,整合“慈心一日捐”和社会捐赠资金,成立孝善奖补资金池,规范发放标准和程序,形成了家庭、政府、社会共同参与的“三位一体”孝善扶贫格局,全市累计发放孝善奖补资金5000余万元。落实残疾人保障政策,实施精准康复救助、技能培训、创业就业、社会保障、无障碍改造和“阳光家园”托养六项工程,惠及残疾贫困人口5.3万人次。搭建社会帮扶桥梁,完善农村留守老年人、留守儿童和孤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开展“过暖冬、过好年”“福彩圆梦·孤儿助学”“泛海助学”等扶贫公益行动,筹集款物价值24087万元,惠及贫困群众16万人次。开展“金晖助老”青年志愿者行动,招募1400名青年志愿者,与700名农村65岁以上未集中供养的留守、贫困失独老人结对,开展拉一次家常、整理一次家务、清理一次个人卫生、维修一次家电、送一件过冬用品“五个一”志愿服务,累计开展服务1.79万余次。

全面增强重点区域可持续发展能力。聚焦聚力太河库区、黄河滩区和南部山区等深度贫困地区,筛选确定20个扶贫工作重点镇,每年安排市级财政资金1亿元开展产业扶贫和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建设,大力实施集中攻坚。加快实施黄河滩区迁建,针对涉及的17个村、5275人,投资6.67亿元新建3个外迁安置社区,年底前将全部搬迁入住。

聚力推动474个贫困村“五通十有”建设。在“五通”方面,2016年以来,累计投入13798万元,建设道路235公里、招呼站点258个,贫困村实现100%通沥青(水泥)路、100%通公交;投入39500万元,实施贫困村中低压电网和机井通电工程改造,贫困村实现“户户通电”;投入22565万元,实施饮水安全工程,贫困村水质、水量、取水方便程度、供水保障全部达标;为5.8万户贫困户通广播电视,实现户户通广播电视;农村家庭10M及以上带宽接入能力达到100%。在“十有”方面,投入5393万元,实施精准扶贫整治项目13个,整治土地6.24万亩、建成高标准农田1.2万亩、改善灌溉面积2万亩;投入95万元,升级数字化农家书屋,打造“5+N”模式综合文化活动室;实施全民健身工程,474个贫困村全部拥有健身场所;474个贫困村中有村卫生室的294处全部创建成为标准化卫生室,无村卫生室的180处全部建立医疗服务点;开展城乡环境大整治、精细管理大提升行动,实施城乡环卫一体化,开展“美在家庭”星级评定、“四美”家庭创建等活动,采用“爱心超市”积分奖励、评选“脱贫之星”等方式,着力实现庭院、室内、厨房、厕所、个人“五个卫生清洁”;实施村级集体经济“清零倍增”行动,通过民营企业与贫困村结对帮扶和建设产业项目、清产核资、产权制度改革、支部领办合作社等方式,一村一策抓增收,474个贫困村中集体收入3万元以下的全部清零,5万元以上的占75%,10万元以上的占51%。

积极构建扶贫协作新格局。在淄博——滨州扶贫协作上,淄博张店区、临淄区、桓台县分别与滨州市惠民县、无棣县和阳信县建立扶贫协作关系,两市7个镇(街道)、9个村居、87个市县两级部门单位精准结对。与滨州市实施扶贫协作项目69个,投入专项资金8400万元,辐射带动贫困人口60451人;加强人才交流,累计互派干部50名,35名教师赴滨州支教,146名中小学校长到淄博轮岗培训;开展大型专场招聘会10余场,为滨州提供就业岗位6500余个;关心关爱贫困人口,累计捐赠轮椅1400辆、防走失手环4800个,发放爱心药箱12203个,定向帮扶贫困家庭妇女、在校生和孤寡老人2000余名;加强金融协作,齐商银行累计发放特色农村金融产品贷款3.35亿元。在淄博——石柱扶贫协作上,聚焦“石柱所需、淄博所能”,2010年以来,累计实施生态扶贫搬迁、贫困村卫生室建设、特色产业发展等援建项目172个,援助重庆市石柱县各类资金、物资1.8亿元,其中市级资金1.19亿元,助力石柱县以零漏评、零错退、群众认可度近98%、贫困发生率低于1%的良好成效,成功摘掉国家级贫困县“帽子”。2019年4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亲临石柱县中益乡华溪村,实地考察了淄博援建的黄精中药材基地等项目。

变“输血”为“造血”

不断激发贫困群众脱贫内生动力

为了让贫困户从物质生活到精神意识全面脱贫,近年来,淄博市多措并举,变“输血”为“造血”,不断激发贫困群众脱贫内生动力。

建立小微扶贫站点。利用村内闲置农房、闲置学校和简易仓库,大力发展门槛低、易操作、见效快的加工项目,推动贫困人口就地就近就业务工增收。截至目前,全市建成“小微扶贫站点”1087个,带动9300多名贫困群众脱贫增收。

设立扶贫专岗。以村居为主体,设立环境保洁、治安巡逻、秸秆禁烧、森林防火、养老托幼、助医助残等公益岗位,吸纳3801名贫困人口就业。以企业为主体,对未纳入低保、脱贫难度大的贫困人口设立“虚拟岗位”,396名贫困人口领上了工资。将2020年光伏扶贫电站收益的80%用于贫困人口承担公益岗位工资和参加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劳务费用,吸纳1359名贫困人口就业。

加大技能培训力度。组建30个扶贫服务队开展农业科技培训和科技下乡活动,举办“水稻种植技术”“设施蔬菜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等主题科技扶贫系列活动50余期,推广农业新技术20余项。大力推进电商扶贫,开展电商培训42期。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实施扶贫小额信贷,为贫困户发放免抵押免担保、财政全额贴息的扶贫信贷产品,帮助他们创业增收;实施富民生产贷,按每带动1名贫困人口实现稳定就业、稳定劳务或稳定增收,给予经营主体5—10万元优惠利率贷款。2016年以来,累计发放小额扶贫信贷4066万元、“富民生产贷”21640万元,惠及5775名贫困群众,是全省未出现逾期的4个市之一。2018年以来,实施央行资金产业扶贫贷,以每带动一个贫困户给予20万元信贷资金的标准,发放产业带动扶贫贷款13763万元,安置就业、带动创业693户。

开展党员干部结对帮扶。按照一个干部帮扶不超过5户的标准,3.4万名区县、镇(街道)干部与贫困户结对帮扶,1887名市直部门干部叠加帮扶,实现了干部结对帮扶全覆盖。帮扶干部通过“结亲戚”帮干家务、“做知己”精神慰藉、“当老师”拓宽思路,指导贫困人口从事电商微商、手工艺品加工和个体工商等增收致富。

探索建立激励机制。实施产业项目示范工程,对带动贫困人口增收效果明显的扶贫示范园和扶贫龙头企业分别奖补20万元、5万元,激励市场主体带富能力。全市共有省级扶贫龙头企业12家、市级扶贫龙头企业54家。以沂源县为试点,制定“两业融合、双百工程”奖励办法,对发展产业或务工增收的贫困户、村集体年自营收入增加的村、小微扶贫站点和带富主体给予奖励,充分调动贫困村、贫困户脱贫的主动性。

突出“先行先试”

探索脱贫攻坚新路径新模式

淄博市作为7个全国扶贫改革试验区之一,近年来,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关键时期,大胆探索脱贫路径,着力破解重点难题,积极探索创新脱贫长效机制。

探索扶贫开发政策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衔接与融合。以临淄区为试点,整合形成了21类40项政策体系,将镇级扶贫、民政部门合并,统一将贫困户和低保户的审批权限下放到镇(街道)扶贫民政办,实行镇(街道)审批、区级备案制度,构建标准、认定、对象、政策、管理、信息、受理“七个统一”的工作体系,推动贫困识别、兜底保障“一门办理”。

探索资产收益扶贫。探索“三三”制资产收益扶贫模式,即:建立出台制度、评估资产、组织培训“三个载体”,划定明确保底收益、设置清算临界值、明确清算后资产归属“三道底线”,设立基本股、扶贫股、优先股“三股”互补。落实“四权分置”扶贫资产管理机制,即:明确所有权、放活经营权、确保收益权、落实监督权,保障了贫困户长期持股、持续分红、长期受益。探索扶贫资产市场化运营管理,以沂源县为试点,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县镇统筹和联村实施的34个产业扶贫项目进行专业化、市场化运营管理,运营扶贫资产8534.74万元,并授予第三方机构投资、置换、重组、拍卖等权利,确保扶贫资产保值增值。

探索派驻“第一村医”制度。自2017年起,每半年从全市二级以上医疗卫生单位中选派100名优秀年轻医生,到贫困村担任“第一村医”,为贫困群众量身定制保健、理疗和治疗方案,推进村级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有效解决了贫困群众“小病久拖”“怕看病”等问题。截至目前,已选派“第一村医”6批615名。

探索防贫保险。2019年,以周村区、沂源县为试点,为贫困人口、低保对象、非贫低收入户和低保边缘户等低收入群体,购买防贫保险。两个区县共投入451.4万元,为2.9万余人购买了防贫保险;理赔2109人次、937.8万元。2020年,试点范围扩大至淄川区、临淄区、周村区、沂源县。

探索开展解决农村相对贫困长效机制试点工作。沂源县是全省9个试点县之一,围绕“帮扶谁、谁来扶、怎么扶、如何退”,确定了“1+3+11”农村相对贫困标准,建立起“随时进、即时出”相对贫困对象识别退出方式,构建了“1+N”帮扶政策体系,探索建立了解决相对贫困的运行体系。目前,沂源县识别认定相对贫困人口2.4万人,其中:为5249人购买了“福惠保”,着力解决相对贫困人口大额支出问题。以淄川区太河镇、岭子镇为试点镇,探索实施贫困人口A、B、C、D四类管理,通过分类施策、分类帮扶、定期核查、动态管理,努力实现帮扶措施靶向落实。

探索实施特殊困难群体幸福指数提升工程。以临淄区为试点,投入1480万元,实施“八有八达标”工程,即有家庭收支台账、帮扶项目、帮扶干部、医疗团队、健康保障、家政护理、家庭商业补充保险、教育扶助,道路硬化、饮水安全、住房安全、生活环境、个人卫生、基本生活必需品、无障碍化改造、适老化改造达标。目前工程已覆盖1500余户贫困户。

探索实施薄弱村提升工程。按照“因地制宜、因村制宜”原则,聚焦基础设施、村居环境、村务中心等短板不足,以项目化方式,累计投入3000万元对30个薄弱村实施重点突破,全面提升其公共服务水平和村级治理能力。今年,淄博投入6427万元,继续推进以上7项试验示范,为2020年后政策转型探索提供“淄博方案”。

编辑:王蓓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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