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高新区设立“人才节” 重磅推出“青年人才十条措施”

摘要 9月11日上午,淄博高新区人才节启动仪式暨淄博高新区青年人才政策发布会举行。淄博高新区在全省首创“人才节”,并制定了“青年人才十条措施”,措施自9月8日起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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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1日上午,淄博高新区人才节启动仪式暨淄博高新区青年人才政策发布会举行。为吸引更多青年大学生入区就业创业,推动高质量发展,淄博高新区在全省首创“人才节”,并制定了“青年人才十条措施”,措施自9月8日起正式施行。

据了解,淄博高新区历来重视人才工作,始终把人才作为创新的第一资源、发展的第一要素,在服务企业、服务人才方面舍得投入,近年来连续出台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政策措施。目前,高新区拥有国家级重点人才41人、省泰山系列人才52人、淄博英才计划32人。每年区级财政人才资金投入在2000万元以上,每年引进青年人才5000人以上,近三年高层次人才每年保持了30%以上的增速,连续两年获得全省人才工作先进单位。

淄博高新区工委副书记、组织人事部部长吕红星介绍了高新区人才节及淄博高新区“青年人才十条措施”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淄博高新区为了更好的吸引人才、服务人才,营造敬才、惜才、爱才的氛围,计划每年9月份都举办人才节。本次发布的淄博高新区《关于加快青年人才集聚的十条措施》分为三大部分十条措施。

记者梳理发现,淄博高新区“青年人才十条措施”有4条是在全面落实“淄博人才金政37条”的基础上,叠加享受高新区的政策,进一步扩大了政策覆盖面、提高了补贴标准。比如:第1条“发放一次性就业补贴”,是在享受市级生活补贴、购房补贴的基础上,对入区就业的青年人才,再给予5000—5万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第2条“发挥企业引才主体作用”,是在市级政策的基础上,淄博高新区将企业引进高校毕业生院校范围由驻淄高校扩大到所有高等院校,对引进的青年人才,按照每人500—1万元的标准,给予企业吸纳就业补贴。第4条“扩大企业实习见习规模”,淄博高新区将市级见习基地范围扩大为“实习见习基地”,给予最高3万元的扶持资金。对实习见习期满留用的,给予实习见习补贴。第7条“扶持自主创业”,是在市级1.2万元创业补贴的基础上,对入区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再给予1万元的创业补贴。

此外,“青年人才十条措施”中,有6条措施在全市是首创,部分措施走在了全省前列。比如:第3条“畅通高校引才荐才渠道”,提出了按照每人不低于1000元的标准,给予高校荐才奖励。第5条“建立校企联合培养基地”,围绕高新区三大主导产业,培养产业基础人才,每个基地给予最高30万元的扶持资金。第6条“实施人才金种子计划”,鼓励企业在“双一流”高校设立奖学金,在高校培养“金种子”,毕业后来高新区就业的,给予学费全额补助。第8条“打造创业品牌”,鼓励青年人才参加淄博高新区“天淄雄厚·博揽英才”创业大赛,不仅给参赛补贴,入选后还给予最高30万的扶持资金。第9条“设立来淄体验券”,对来高新区联系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每人发放500元的“来淄体验券”,用于补贴食宿、交通等费用。

发布会后,淄博高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副主任徐磊对“淄博高新区青年人才十条措施”做详细解读。

“我感觉淄博高新区出台的青年人才十条政策特别适合我们企业,回去要仔细研究政策,针对符合政策的内容提出申请,这也为我们企业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增添了砝码。”发布会后,淄博高新区一家企业的人力资源经理陈女士对记者说道。

编辑:王蓓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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