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沂源县市场监管局获悉,按照“方便群众、合理布局”的原则,该县布点新建21个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点,实现辖区人口密集社区及乡镇全覆盖。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生产、销售及使用过程中产生的过期失效药品被列为“危险废物”,为确保全县公众用药安全,防止家庭过期失效药品流入非法渠道,更好地配合实施垃圾分类,该局从民生公益出发,着手建立家庭过期药品常态化回收机制。该项工作在4月底启动,利用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全面完成了调研、选点、建设、拟定制度等各项工作。回收点于每月15号定期开展过期药品回收活动,有统一制作的指示牌、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箱、回收登记簿和管理制度等,并配有专人负责。回收的过期药品由市场监管局每月定期统一上门回收,然后委托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资质的第三方在执法人员监督下实施无害化集中销毁。
同时,该局鼓励有条件的回收点根据公众送交的药品数量、价值等,采取会员优惠、差额补偿、以旧换新等形式给予一定的奖励,提升公众提交过期药品的积极性。(秦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