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杨某报案称:其丈夫赵某于2018年10月9日在上海某投资公司淄博分公司投资16万元被骗。接到报案后,淄博高新区公安经侦民警迅速开展调查。
经查,该投资公司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公众存款,出具凭证,承诺到期后返本付息,涉及人员较多,涉案金额3000余万元,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犯罪嫌疑人刘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淄博高新区公安依法对嫌疑人刘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自由、宽松的投资发展环境,企业多、商务楼多的地域特点,使得高新区近年来非法集资案件呈高发趋势。淄博高新区公安对非法集资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大案件将持续严厉打击,加强全区打击非法集资犯罪力度,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经济社会大局稳定。
淄博高新区公安提醒广大群众:树立正确理财观,拒绝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岳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