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份,沂源县石桥镇某村村民王某将生长于某荒坡的8棵白杨树砍伐后出售。邻村沈某发现后,多次找王某协商,称此8棵白杨树系自己栽种,要求王某归还出售木材所得,王某则称这些树系自己栽种,对沈某提出的要求不予理会。期间双方均到石桥派出所反映此情况,要求对对方进行处理。
得知情况后,石桥派出所民警及时向双方当事人作进一步了解,双方存在亲戚关系,在此地栽种白杨树时间久远,当时栽种的具体位置、成活的数量、双方均无法辨别,因此对归属问题均存在争议。
石桥派出所民警及时跟进,从亲情、法理等为切入点,经过多次调解,双方同意对出售树木所得进行协商划分,最终,一起因确权引发的矛盾得以妥善解决。
4月1日下午,石桥派出所民警将500元补偿款交到辖区某村村民沈某手中。至此,一场因确权问题引发的群众矛盾得以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