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公安局出台十条措施 全力保障企业复工复产

摘要 2月18日,淄博市公安局出台《淄博市公安机关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十条措施》,从严打涉企涉疫犯罪、加强警企对接、确保道路畅通、开展便企服务四个方面全力支持疫情防控期间企业有序复工复产,保障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2月18日,淄博市公安局出台《淄博市公安机关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十条措施》,从严打涉企涉疫犯罪、加强警企对接、确保道路畅通、开展便企服务四个方面全力支持疫情防控期间企业有序复工复产,保障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一、严打涉企涉疫情违法犯罪。建立涉企涉疫警情快速响应和多警联动处置机制,对影响企业复工复产和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警情,做到快速出警、妥善处置。加强复工复产企业周边治安环境整治,强化治安巡逻,提高见警率、管事率,从快从严打击阻挠企业和重点工程项目复工复产、正常生产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利用疫情散布谣言、哄抬物价、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以及涉疫情侵犯知识产权、非法经营、虚假广告、诈骗等犯罪活动,为企业营造良好生产经营环境。

二、加强企业内部安全防范。对经政府确认复工的企业,安排警企联络员,会同卫健疾控等部门,帮助建立返岗人员“花名册”,督促落实好健康登记、体温检测、消杀防疫等制度。深入开展涉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对持有全省统一健康通行卡的人员,一律予以通行,确保返岗及务工人员出得去、进得来。加强涉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督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保卫制度,把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有机结合起来,确保科学复工、安全复产。

三、优化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对有集中申办居住证需求的用工单位,可由企业协管人员统一代办,派出所集中制证、送证上门,避免人员聚集。因疫情造成流动人口居住登记中断的,视为连续居住登记;居住登记注销的,只要租房合同、社保、劳动合同不中断,一律视为连续居住;《居住证》签注有效期延长至疫情结束后3个月,便于群众办理相关业务。

四、开辟重点车辆运输“绿色通道”。对防控疫情、运输生活物资及生产原料车辆实行通行证管理制度,在全市各检测站点开辟绿色免检通道,在济青高速北线(协调)和滨莱高速淄博段各收费站口设置应急专用通道,对持有通行证的车辆,一律立即放行;在临时设置的执勤点,采取优先快速放行措施,确保安全的情况下,不受道路限行、禁行等交通管制措施限制。优化各检测站点周边交通组织,保障企业生产原料、产品运输车辆和企业员工、农民工返岗包车优先便捷通行。为运输防疫应急物资企业提供警车引导护送服务。

五、快速办理企业车辆通行证。推广应用互联网“禁区通行证自助申领系统”,对复工复产企业使用的黄牌大型、中型货车(不含重点疫区车辆),实行禁区通行证网上申领,以最快速度为企业办理通行证。为申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的重点企业车辆开辟绿色查验通道,专人负责,特事特办,优先核发通行证。

六、强化路面交通疏导保畅。设立交通阻断举报电话2139000,加大巡逻密度,发现违规设置路障、影响道路通行的,积极协调有关镇办、村居予以清除。科学调整路面勤务安排,加强交通疏导,对非法阻滞运输车辆的行为,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置。济青高速北线、滨莱高速淄博段各检测点待检车辆排队超过500米或等待超过30分钟时,立即启动预案,增开检测通道,进行远端分流,确保车辆快速通行。除在高速路出口设置省际往来车辆和人员检查站外,市内各区(县)、乡镇之间设置的检测站点,对省内车辆和持有省内有效证件的人员,测温正常后快速放行。

七、实行应急运输车辆轻微交通违法免于处罚制度。对复工复产应急运输车辆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以警告为主、免予处罚。对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事故,做到不扣车、不扣证,缩短处理时间;对符合快处快赔条件的轻微事故,电话引导当事人通过12123线上处理,并积极协调保险公司理赔。车辆无法继续行驶的,帮助联系车辆尽快转运。

八、优化危爆物品监管和公章刻制服务措施。认真履行危爆物品安全监管职能,根据业务实际为企业提供视频指导、电话指导服务。对非营业性爆破作业许可证到期的,推出网上资质延期的服务措施,方便企业购买和使用爆炸物品。简化企业公章刻制备案流程,半个工作日完成从下单到刻制备案的全流程网上办理。

九、实行涉企紧急事项预约快速办理。开设必要的公安现场服务窗口,公布业务咨询电话,对有紧急需求的复工企业和员工提供预约服务,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建立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户籍和出入境服务“绿色通道”,为企业引进人才、企业家紧急商务出国(境)、外籍专家人才及其随行家属停居留和签证提供“一站式”便捷服务。对企业一次五辆以上车辆办理通行证、临时号牌等紧急业务的,派民警上门开展验车服务。对疫情防控应急车辆登记上牌、驾驶证补换领等业务加急办理。

十、全面推行政务服务网上办理。丰富“淄博警方”微信公众号、“掌上户籍室”“交管12123”APP、电话车管所等平台功能,大力宣传引导做好“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政务服务事项,为企业和群众开展在线申请、网上受理、远程寄递等服务。安排专人提高网办程度,维护自助设备,确保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畅通便捷、优质高效。放宽到期业务办理和认可时限,对车辆、驾驶证逾期未审验等情况,延期、延后办理。

编辑:何海丽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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