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辱骂工作人员,一男子被高青警方处理!

摘要 当前,正处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期,在全社会纷纷投入到抗击疫情阻击战时,却依旧有人无视疫情危险,置法律、禁令于罔然,置人民生命安全于不顾,在疫情防控一线违反法律,妨碍了疫情防控工作的正常...

当前,正处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期,在全社会纷纷投入到抗击疫情阻击战时,却依旧有人无视疫情危险,置法律、禁令于罔然,置人民生命安全于不顾,在疫情防控一线违反法律,妨碍了疫情防控工作的正常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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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1日11时许,家住高青县城的董某欲将孩子送到老人身边,试图强行进入老人居住小区内。小区劝返点工作人员根据小区持有出入证人员才可出入的规定不让董某入内,告知其可通知小区内老人来接走孩子,或通过登记检查后方可进入。董某情绪十分激动,对劝返点工作人员不断地进行辱骂,拒不配合工作。无奈之下,劝返点工作人员拨打110报警。

高青县公安局县城派出所民警快速立案处理。面对民警的询问,董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拒不承认,给案件处理增加很大难度。民警为还原现场事实,准确、公正、快速地办理案件。一方面加班加点走访调查,寻找证人,另一方面调取周边监控录像,逐帧逐秒细致查看。最终,通过对证人询问、监控查看、当事人叙述以及路人提供现场拍摄视频等方式,还原了事情经过,证实嫌疑人董某的违法事实。纵然董某百般狡辩,在铁的证据面前,依然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

2月13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对董某作出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

警方提醒:疫情防控,人人有责!疫情是命令,防控是责任。希望广大群众自觉遵守各项防疫规定和指令,为了自己和他人健康,尊重疫情防控工作人员,配合工作安排,齐心协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对于拒不配合,妨碍疫情防控工作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高文真)

编辑:何海丽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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