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退役军人工作重点发布!

摘要 全国退役军人事务厅(局)长会议对2020年退役军人工作进行了部署,透露了以下工作重点:推动出台《退役军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推动出台《退役军人保障法》,制定修订《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法规...

全国退役军人事务厅(局)长会议对2020年退役军人工作进行了部署,透露了以下工作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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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出台《退役军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

推动出台《退役军人保障法》,制定修订《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法规。谋划五年发展蓝图,编制退役军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加强理论研究,建立退役军人事务理论研究专家智库,组织军地高校、科研机构集智攻关,持续推进“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学科建设。

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年”活动

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年”活动,出台关于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的指导意见,配合组织部门研究退役军人党员特别是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办法,深化全国模范退役军人、模范拥军人物、“最美退役军人”等典型的学习宣传活动,探索退役军人诚信机制。

推进“阳光安置”,推广“直通车”

推进“阳光安置”,推广“直通车”安置办法。研究制定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退出和移交安置政策制度。按照部队“两征两改”改革部署加强创业导师团队建设,扶持建设一批退役军人创业孵化基地。

召开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命名表彰大会

组织召开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命名暨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表彰大会,全面部署新时代双拥工作。为部队办实事、解难题,深入开展助力随军家属就业工程,推动解决战场设施建设、后勤保障支持以及移防换防部队官兵家属随军就业、子女教育优待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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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退役军人优势特长

充分发挥退役军人优势特长,让他们在引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发挥示范作用,在巩固基层政权、加强基层治理中尽显才能,在稳边戍边、促进民族团结方面再立新功,在抢险救灾、应对突发事件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区别化给予教育培训补助

推动实施高等院校面向退役军人单列计划、单独招生。完善教育培训助学金办法,根据退役军人服役年限、立功受奖等要素给予区别化补助。规范退役士兵适应性培训。研究破解异地培训难题。探索建立国家级退役军人实训基地,搭建退役军人终身培训网络学习平台。

运行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信息平台

建设全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信息平台并投入运行。探索政法干警、交通、船舶、消防等行业直招专招退役军人。开展全国退役军人创业大赛,加强创业导师团队建设,扶持建设一批退役军人创业孵化基地。

完成部分退役士兵保险接续

加快部分退役士兵保险接续工作节奏,积极稳妥推进申请受理、对象审核、确认、补缴等各项工作,力争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任务。

持续提升优抚保障水平

抓好《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贯彻落实。做好部分优抚对象提标工作,研究重大功勋人员抚恤优待办法,推动建立抚恤金量化标准体系。继续推进银行、电信、保险等领域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优先优惠服务,逐步向其他行业领域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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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军休服务转型升级

加快实施军休小区综合治理,扎实推进军休服务管理机构用房与军休干部住房配套规划建设,改善军休住房保障条件。建立“开门办所、融入社会、购买服务、资源共享”的服务管理新模式,推动军休服务转型升级。

大力弘扬英烈精神

围绕庆祝抗日战争胜利75周年和中国人民志愿军入朝作战70周年等重大主题,组织第七批在韩志愿军烈士遗骸迎回、烈士纪念日祭扫等活动,公布新一批国家级抗战纪念设施、遗址名录以及著名抗日英烈、英雄群体名录,推出一批弘扬英烈精神的优秀文艺作品。

烈士纪念设施提质改造纳入“十四五”规划

贯彻落实《烈士纪念设施规划建设修缮管理维护总体工作方案》,将烈士纪念设施提质改造纳入“十四五”规划,推进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隶属关系调整。开展境外烈士和境外烈士纪念设施普查,进一步加强境外烈士纪念设施修缮保护。推进境外烈士遗骸搜寻保护工作,建立境外失踪烈士遗骸DNA数据库。

开展“基层基础基本建设年”活动

开展“基层基础基本建设年”活动,在全系统推广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结合实际研究具体化、可操作的措施办法,全面提升退役军人工作基层治理水平。

编辑:何海丽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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