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题”不“小做” 沂源县拘留所化解矛盾促和谐赢满意

摘要 近年来,沂源县拘留所坚持创新管教模式,开展矛盾化解,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深入开展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建立了多部门、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的社会矛盾化解体系,充分发挥拘留所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作...

近年来,沂源县拘留所坚持创新管教模式,开展矛盾化解,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深入开展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建立了多部门、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的社会矛盾化解体系,充分发挥拘留所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作用,多措并举,协作联动,工作中注重加强与办案单位的信息交流,在化解社会矛盾方面充分发挥监管法制阵地作用。

一是完善调处机制。进一步完善司法、行政和人民调解多元化调处机制,加强与办案单位、信访、法律援助中心、法院等部门的沟通交流和联动协作,建立联络员制度,定期加强沟通交流,分析调解工作态势,会商重大疑难案件调处对策,形成联调联动、通力合作良好格局。同时将“拘调衔接”融入社会矛盾化解大格局,充分发动法律援助、心理服务等多方面的社会资源,共同参与矛盾化解工作,努力提高化解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二是突出调处重点。把可能转变成刑事案件的相关纠纷,邻里矛盾纠纷,损害公民人身权益矛盾纠纷,可能引起群众事件及当事人扬言要打击报复的纠纷,其他适合调解的相关纠纷等有可能影响社会安定的矛盾作为所内矛盾化解重点,源头减少社会矛盾纠纷存量。三是优化调处方法。创新推行“安情绪、赢信任,宣法律、树信心,邀律师、促化解”的“三步走”工作模式,针对在拘人员不同诉求,研究针对性、实效性强的化解措施。对诉求合理但坚持过高要求的,在解决合理诉求的同时做好教育疏导工作,全力打通拘留所社会矛盾化解“最后一公里”。

通过全所民警的不懈努力,今年以来,沂源县拘留所先后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线索130余条,成功化解91起,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编辑:何海丽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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