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市场监管局出台“一揽子”措施 点亮城市“夜经济”

摘要 为落实《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挖掘消费潜力繁荣发展夜间经济的实施意见》(淄政发〔2019〕13号),11月27日,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做好服务保障促进夜间经济繁荣发展的意见》,强化服务保障,繁荣发展夜间经...

为落实《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挖掘消费潜力繁荣发展夜间经济的实施意见》(淄政发〔2019〕13号),11月27日,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做好服务保障促进夜间经济繁荣发展的意见》,强化服务保障,繁荣发展夜间经济

以繁荣发展夜间经济、挖掘消费潜力、培育消费新增长点、扩大消费供给、加快塑造内需驱动型经济发展新优势为总体目标,淄博市市场监管局立足市场监管职能,加大“放管服”工作力度,积极培育夜间经济品牌,维护夜间经营市场秩序,切实优化营商环境。

积极培育夜间经济特色品牌

鼓励商业购物、特色餐饮、文旅休闲、运动健身和教育培训企业(单位)参与山东知名品牌(服务)和山东优质品牌(服务)创建,培育一批在全省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服务品牌;配合相关部门,引导一批“购物餐饮、观光旅游、体育健身、文化娱乐”夜间消费品牌,争创自主品牌,助推提档升级,形成一批特色化、多元化的“休闲淄博”品牌。

积极打造一批夜间经营示范区

配合相关部门,在人员密集区,以山东理工大学、淄博职业学院、技师学院等高校集中区,高新区高创中心、印象齐都文化创意产业园等创新产业示范区等为重点,集中打造一批商务休闲、酒吧网咖、健身娱乐、音乐书吧、特色餐饮等食品经营示范区、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区。在食品安全方面,以经营资质、经营条件、从业人员管理、经营过程控制等为基本内容,守住食品安全底线,打造夜间经济重要增长点。

积极开展夜市试点工作

以“时尚、健康、规范”为定位,以张店银泰不夜街街区、尚美第三城、“淘你欢”深夜食堂、水晶街等传统夜市集中区为重点,做好夜市试点工作。在不影响市民生活、符合环保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引导季节性夜市规范有序发展,配合相关部门在登记、设施、区域、标识、时段、食品安全等夜市经营方面加强规范管理,打造贴近生活、各具特色、规范有序的夜市发展区域。

积极营造放心消费的市场环境

在夜间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开投诉举报电话,畅通消费投诉渠道。鼓励企业开展商品质量、服务水平、购物环境等内容的消费体验和评价,推动建立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格局。在落实经营者消费维权主体责任的基础上,完善“谁监管、谁受理、谁维权”的消费维权机制,提高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能力、效率和精准度,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根据夜间经济特点,适时调整监管力量、时段和频次,探索实行错时监管;同时实施审慎监管和容错纠错机制,落实《淄博市市场监管领域免检查、轻微违法行为免强制、免处罚清单》,实行轻微违法行为免强制、免处罚,激发夜间市场主体活力,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有效处置夜间市场秩序领域突发事件

突出风险管控,开展核心和重点保障区域风险排查;成立夜间突发事件应急小组,针对夜间经济出现市场秩序突发事件,迅速组织、协调相关应对处置工作,按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报告、发布和应急响应,解决相关重大问题及重要事项;指导有关部门和区县局做好一般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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