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淄博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构建机关党建工作新格局的实施意见》要求,淄博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全面实行支部建在委室,机关由原来的5个党支部增至现在的16个党支部,委室重要工作必须由党支部研究,实现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进,切实解决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两张皮”问题。
为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建强抓实党支部,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决定,依据有关规定尽快组织开展党支部成立和选举工作。为确保各党支部党员大会顺利召开并达到预期效果,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专门听取有关情况汇报,机关党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支部选举相关工作。在每个支部确定一名召集人作为本支部成立、选举工作的临时责任人,由机关党委负责对各党支部成立和选举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和指导,做到职责明确,有效激发了党员干部的责任感和工作主动性,确保了支部成立和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
自7月22日开始,经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同意,在机关党委的组织下,各支部集中组织选举工作。选举工作严格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照章办事,透明操作,真正做到公开、公正、民主,真正把支部班子选优配强。
截至7月26日,市人大常委会机关16个支部成立和选举工作全部完成。在职党支部由委室主任担任支部书记,委室党员副职担任副书记。党员7人以上党支部设立了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设纪检委员,不设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由支部副书记负责纪检工作。支部建在委室,强化责任落实,严格组织生活,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为推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各项工作与时俱进、走在前列提供了坚强组织保障。(巨荣俊 周善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