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淄博市政府新闻办公室联合市税务局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孙永祥向社会发布了个税手机APP功能及义务人需要准备的工作。会议由市委外宣办主任、市新闻办公室主任宋博主持。
淄博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孙永祥
“个人所得税”手机APP 的功能
为支撑这次个税改革,国家税务总局开发了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ITS。“个人所得税”手机APP作为其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税务总局推出的官方税收管理、个税申报系统的手机应用。通过实名注册后,就能进行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填报。纳税人通过人脸识别,完成实名认证,就能实时查询自己的纳税情况。
2018年12月31日,“个人所得税”APP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填报功能正式启用,广大纳税人可以在主流应用市场或在税务部门官方网站扫描二维码下载。其主要功能有:
◆提供多种实名认证注册方式,保护隐私信息,确保办税安全;
◆提供个人信息采集功能,便于建立办税联系渠道;
◆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功能,包括采集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支出等专项附加扣除;可选择年度申报时扣除,也可指定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申报时扣除;
◆提供优惠备案功能,依法享受优惠;
◆提供完税信息查询,电子完税证明打印和下载功能;
◆提供综合所得年度申报功能;
◆提供电子缴税功能,对依法需要缴纳税款或综合所得年度申报补税的,可选择多种缴税方式快速完成缴税支付;
◆提供电子退税申请功能,对依法需要退税或综合所得年度申报退税的,可快速进行退税申请;
◆为纳税人取得分类所得、无扣缴义务人等情形提供自行申报功能;
◆为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合伙人,提供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申报、年度申报、多处汇总年度申报功能;
◆提供办税提醒功能,可以提醒纳税人依法享受税收优惠等;
◆提供办税信息查询功能,可以查询本人的信息采集、申报、缴税、退税等业务办理情况;
◆当本人身份信息疑似被冒用时,纳税人可以发起争议核实,申请税务机关核实处理。
新法实施后扣缴义务人需要做的准备
扣缴义务人是落实新税制的重要一环,应当依法依规履行扣缴申报义务,协助纳税人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
◆扣缴义务人对纳税人提供的专项附加扣除和其他扣除资料,应当按照规定妥善留存备查。扣缴义务人应当依法对纳税人报送的相关涉税信息和资料保密。
◆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纳税人提供的信息计算办理扣缴申报,不得擅自更改纳税人提供的信息。纳税人对所提交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扣缴义务人发现纳税人提供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可以要求纳税人修改,纳税人拒绝修改的,扣缴义务人应当报告税务机关。
◆纳税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除纳税人另有要求外,扣缴义务人应当于年度终了后两个月内,向纳税人提供其个人所得和已扣缴税款等信息。
◆纳税人取得除工资、薪金所得以外的其他所得,扣缴义务人应当在预扣、代扣税款后,及时向纳税人提供其个人所得和已扣缴税款等信息。
◆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纳税人不得拒绝。纳税人拒绝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报告税务机关。
◆扣缴义务人有未按照规定向税务机关报送资料和信息、未按照纳税人提供信息虚报虚扣专项附加扣除、应扣未扣税款、不缴或少缴已扣税款、借用或冒用他人身份等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处理。
为进一步落实好个税改革部署安排,确保实施条例和专项扣除办法公布后相关工作有序开展,让纳税人及时享受改革红利,淄博市税务部门迅速行动,做好个人所得税改革期间的纳税服务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共举办个税培训会300多场,受训人次达到17万人次。
全市各办税服务厅根据实际需要动态调整窗口数量和职能,及时增设个人所得税专门窗口52个,专职办理个税相关业务和回答纳税人咨询,同时加大对12366坐席的培训力度,做到统一答复口径,从个税征求意见稿发布以来,12366共受理个税新政问题2600余个。今后,税务部门会尽百分之百的努力,让大家能够更加便捷的享受到改革的红利。(何海丽)
附:“个人所得税”手机APP操作步骤
第一步:实名注册。通过实名注册,获取登录用户名和密码,进入软件操作界面,就可以看到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填报界面了。
第二步:填写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当您完成“个人所得税”APP实名注册后,可以按照如下步骤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1.首页选择“我要申报专项附加扣除”;2.填写或确认基本信息;3.填写专项扣除信息;4.填写其他信息。
第三步:选择申报方式并提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申报方式包括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1.纳税人选择申报方式为“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则直接向税务机关提交信息,在年度自行申报时才能享受扣除,扣缴单位无法获取到该种申报方式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2.纳税人选择申报方式为“通过扣除义务人申报”,则单位在使用扣缴端软件时,在“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模块,选择需要同步的专项项目,点击【更新】,可以获取选择企业扣缴申报的员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这种方式下,纳税人可以在预扣预缴期间享受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