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淄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公布一批行政处罚信息,淄博中润新玛特有限公司因销售未经检验的进口化妆品被处罚。
淄博中润新玛特有限公司销售未经检验的进口化妆品,根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等条例,淄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依法没收淄博中润新玛特有限公司违法所得人民币1529元整;罚款人民币4587元整;没收违法经营的上述产品拾贰盒;责令淄博中润新玛特有限公司改正上述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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