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重阳节暨淄博市第32个老年节来临之际,10月10日,淄博市博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博山区消保委来到博山区石马镇积开展老年消费教育,宣传相关法律法规。
10月10日,博山区市场监管局、博山区消保委的工作人员来到博山区石马镇东石村,向村民发放《消费提醒:老年人消费慎防“十大陷阱”》《〈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解读》及《消费者》杂志,为广大村民特别是老年人宣传、讲解消保维权知识,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日常生活中提高防范意识,理性消费。
此次活动帮助老人们树立了正确的、理性的消费理念,提高了老人的维权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切实保护了广大老年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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