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通过中国机构编制网正式对外发布《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该规定,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设立信用监管司。
信用监管司的职责包括:拟订信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承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
编辑:何海丽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