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扫黑除恶”攻势强大!850余名涉黑涉恶人员投案自首

摘要 8月22日,记者从山东省公安厅召开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全省公安机关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动员群众广泛参与,迅速对黑恶犯罪形成高压震慑态势,850余名涉黑涉恶人员投案自首,有5名举报重大黑...

8月22日,记者从山东省公安厅召开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全省公安机关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动员群众广泛参与,迅速对黑恶犯罪形成高压震慑态势,850余名涉黑涉恶人员投案自首,有5名举报重大黑恶犯罪的群众代表在发布会现场各领取10万元举报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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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会上获悉,全省公安机关对黑恶犯罪保持“零容忍”,公安机关“一把手”挂帅,全省各级公安机关推行“三个一律”刚性要求,即重点案件一律由“一把手”挂帅指挥,重要线索一律由“一把手”阅批调度,重大事项一律由“一把手”牵头推动;省公安厅建立领导班子成员包片督导机制,一包三年,每人每年组织核查重点线索不少于30条,直接指挥侦办重大案件不少于10起。落实“局长盯案”责任,市、县公安局长靠案指挥,推动案件侦办;省级公安机关建立扫黑除恶专业队,组建40人的专家组,抽调精干力量充实扫黑工作专班;市、县公安机关分别组建不少于10人和5人的专业队伍,配齐配强打击力量。同时,组织10个工作组开展集中督导,实现督导工作全覆盖;线索核查实行“三长”负责,核查报告必须经过公安局长、分管局长、刑警队长共同签字上报,线索查不结决不放过,问题查不透决不放过,目前约有三分之一的涉黑涉恶线索查证属实,转化为打击战果。

据了解,公安机关向社会公布举报奖励办法和省公安厅、17市举报电话、举报邮箱,举报奖励标准由2万元提高到5万元。

编辑:何海丽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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