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日,记者从淄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淄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责任人员,谢某章因生产销售假药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一条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之规定,判处谢某章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十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
编辑:何海丽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