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市政府《强化科技政策落地见效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实施方案》正式发布,方案确定了“到2020年,建成国家创新型城市”的主要目标。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我市将推进24项重点任务,对企业的科研创新、专业孵化器、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成果转化平台、特色产业集群、高端人才引进等有助于推动创新驱动发展的措施都将给予补贴。今日,市科技局局长于秀栋给记者详细解读了此方案。
▲关键词:主要目标
到2020年,建成国家创新型城市
到2020年,建成国家创新型城市,区域创新综合实力显著提升,主要创新指标迈进全省前列。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7%。
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到500家,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36%,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设立研发机构并有实际研发投入的比例达到50%以上,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国家级众创空间达到20家以上,全市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6件,年登记技术市场成交合同金额达到60亿元,集聚一批高层次优秀创新创业人才,“千人计划”“万人计划”“泰山”系列人才达到150人以上。
▲关键词:企业创新
单个企业年度最高补助1000万元
强化企业创新投入主体地位,强化企业技术创新实施好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政策,年销售收入2亿元以上的企业,年度研发投入较上年度增加且占当年销售收入的3%(含)以上的,按其较上年度新增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费用部分的10%给予补助;年销售收入2亿元(含)以下的企业,年度研发投入占当年销售收入的5%(含)以上的,按其当年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费用总额的1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年度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由省、市、县三级分别按照50%、25%、25%的比例承担。
探索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备选库及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金,实现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质量提升和数量有计划的增长。对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小微企业,在省财政给予一次性补助10万元的基础上,市财政再给予10万元补助,鼓励各区县配套给予扶持。
培育创新型领军企业,对接国家“创新百强”工程、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提升工程和淄博市工业企业、创新型高成长企业“双50强”工程,加强各类创新资源要素保障,培育创新龙头骨干企业。鼓励领军企业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投资建设对外开放的专业孵化器或众创空间,符合条件的给予新建每平米100元,上限100万元;改扩建每平米50元,上限50万元的孵化用房补助,加速孵化进程,吸引创新创业人才,培育产业后备力量,营造大企业与小微企业共同发展的生态环境。
▲关键词:创新平台
新获批国家级创新平台
奖励200万元
优化创新平台布局,加大企业创新平台建设力度。对新获批的国家级、省级创新平台,市财政分别给予200万元、50万元奖励。对新设立的院士工作站、“千人计划”专家工作站,建站给予10万元支持,根据运行情况和成果转化成效,最高支持100万元。支持企业创新国际化,鼓励企业走出去建立海外研发平台,对收购海外研发机构的给予补助。支持企业联合海外知名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来淄设立研发中心,或通过国际技术转移开展科技合作。
发挥好高新区生物医药、精细化工和高分子材料、无机非金属材料、电子信息和MEMS中试代工5大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服务功能,支持各区县根据产业结构和特色建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支持我市境内各高等院校教学科研平台面向社会开放,对运行管理完善并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的,按其服务效能,市财政给予最高100万元资金扶持。加快推进国家陶瓷新材料创新中心、鲁中创业创新中心、山东新材料产业技术研究院和鲁中先进装备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提升支撑区域经济创新发展的能力。
加强成果转化平台的效能发挥,对进入示范性国家技术转移机构范围的技术转移机构,市财政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对促进科技成果落地转化绩效突出的,市财政给予最高50万元的补助。建立市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对受托承担国家、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任务,执行期内项目新增销售收入达5000万元以上的单位,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
▲关键词:科技与产业
特色产业集群省级奖励后
我市再配套20%奖励
引导创新型企业集聚发展,形成一批以园区和基地为依托、主业突出、辐射带动作用明显、核心竞争力强的高新技术产业集群。
支持山东半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淄博)先行先试,发挥高新区内科技创新资源聚集优势,带动相关区县高新技术产业基础较好、创新要素相对丰富、发展潜力较大、区位条件较好的特色产业园区共同打造“一区多园”的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格局。
支持淄博经济开发区打造转型发展的新引擎、产城融合的样板区、创新发展的示范区。支持淄博东岳经济开发区打造国内规模最大的氟硅材料特色专业化园区,支持主城区北部区域打造电子信息产业集群,支持齐鲁化工区(一区四园)大力发展绿色化工,支持高效电机和泵业产业园区建设发展。对符合条件的支柱、主导产业集群和特色产业集群、基地,在省级奖励(每个分别给予3000万元、1000万元和500万元奖励)基础上,市级再统筹给予20%的配套奖励。
▲关键词:知识产权
2020年建成国家知识产权强市
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实现从大向强、从多向优的转变。到2020年知识产权综合实力进入全国前列,建成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年度通过《专利合作条约》途径提交的国际专利申请量达到100件。
加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积极支持企业知识产权贯标认证工作,支持掌握一批关键核心技术知识产权(群)。鼓励企事业单位采购本市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采购额超过1000万元的单位,市财政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补助。
▲关键词:成果转移转化
聘请高层次科研人员
到驻淄高校任“产业教授”
强化校地联动,发挥驻淄高校学科研究、应用研究优势、企业产业化优势、区县政策优势,实现驻淄高校重点学科与我市产业的精准对接;完善校地高层次人才双向交流机制,聘请具有高级职称的地方高层次科研人员到驻淄高校担任“产业教授”。
引进一批大院大所大校和“国字号”名企,集中抓好新能源汽车、新能源电池、生物制药及装备、高效电机等一批重点项目,加速形成新兴产业示范集群,突出培植壮大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五大新兴产业。
▲关键词:人才
引进顶尖创业人才团队
最高奖2000万
要坚持把人才作为创新驱动发展的第一资源,着力推动人才新政23条的落地落实,优化人才创新创业环境,提升全市人才发展竞争力。
对我市引进的国际国内一流或顶尖创业人才团队,实行“一事一议”,市财政给予最高2000万元的资助。对从市外到我市创业的顶尖、高端、高层次人才,市财政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的项目启动资金。对我市自主申报入选和全职引进的国家级“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省级“泰山系列人才工程”及相当层次的人才,市财政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支持。到2020年,培养、引进120名左右高层次科技创新创业人才,500名左右人才入选省以上人才重点工程。
健全人才工作协调机制机构,实行“一站式”服务模式,办理高层次人才相关引进手续,落实引进高层次人才居留、落户、医疗、保险、子女就学、配偶安置等相关政策待遇。
▲关键词:创新创业
新认定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
最高奖200万
积极支持孵化器、众创空间等载体建设,加快构建创新创业生态系统,降低创新创业门槛,激发各类人才创新创业活力,营造全社会支持参与创新创业氛围。
鼓励引导领军企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高校院所等各类投资主体投资建设孵化器、众创空间,营造大企业与中小微企业共同发展的生态环境。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双创”示范基地,市财政分别给予200万元和50万元扶持。依托行业骨干企业、科研机构、行业组织,围绕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现代农业等重点产业领域,大力建设低成本、全方位、专业化、开放式的众创空间,利用3年时间,初步建成示范性众创空间50家。每年选择3—5家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的,分别给予每处50万元的一次性扶持。
对新认定的国家、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市财政分别给予最高200万元和50万元的奖励;对新认定国家级、省级众创空间,市财政分别给予50万元和20万元的扶持资金。对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在3年孵化期内,每成功培育一家高新技术企业,在省级奖励(给予10万元奖励,每年最高奖励100万元)基础上,市级再给予20%配套奖励。
采访中,市科技局局长于秀栋告诉记者:“去年以来,我市积极开展创新型城市申报工作,虽未入围2018年第一批国家支持建设的名单,但我们信心不改、目标不变、干劲不松、脚步不停,将以更实的作风、更高的标准、更硬的举措,使创建工程更加精彩、更具实效、更加完美,力争今年入围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支持范围,2020年全面建成高水平创新型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