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校长帮人筹钱挪用公款46.8万元 潜逃10年获刑

摘要 1998年时,为帮助亲戚朋友周转资金,原乐清某中学校长老陈竟利用职务之便,打起了学校公款的主意,挪用46.8万元。案发后,老陈抛下家人潜逃,十年间,他从一个中学校长变成一个四处逃亡的逃犯。去年10月,老陈落网。近日,乐...

1998年时,为帮助亲戚朋友周转资金,原乐清某中学校长老陈竟利用职务之便,打起了学校公款的主意,挪用46.8万元。案发后,老陈抛下家人潜逃,十年间,他从一个中学校长变成一个四处逃亡的逃犯。去年10月,老陈落网。近日,乐清市人民检察院对老陈挪用公款案提起公诉。

年轻有为的校长时常帮人筹钱

1998年,翁垟人老陈32岁,担任了乐清某中学校长,年轻有为的他拥有了旁人羡慕的体面工作和幸福家庭。多年来,在校长职位上,老陈一直兢兢业业,并未出错。

随着任职时间的增长,老陈结识的朋友也越来越多,交际圈子也不断扩大。2007年,老陈常常遇到亲戚、朋友、学生跟他借钱,自诩仗义的他,不仅自己慷慨解囊,还亲自为他们到处筹钱。最多时,老陈向他人借款高达100万元。

但好景不长,亲朋好友拿去投资的钱无法回笼,而借来的钱款马上就到归还期限,老陈陷入了资金困境。

为解这燃眉之急,法律意识淡漠的老陈将目光转向了学校的公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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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学校临时账户有机可趁

法律意识淡薄的他以权谋私

2007年7月,因资金临时过渡,老陈所在学校有一笔几十万元公款暂时保存在由学校林出纳保管在个人账户上,待9月份再一并存入专款账户。

时任校长的老陈便觉有机可乘,以急需100万元资金为由,要求林出纳将这笔公款交由他使用,并让林出纳个人借钱给他,与公款一起凑足100万元。

因二人的上下级关系,林出纳并未拒绝,便将由个人资金和公款组成的100万元,转入老陈私人账户。

老陈收到钱后,立即将该笔资金的一部分以转账、现金的形式借给哥哥、好友、学生用于经商活动,其中包括公款46.8万元。另一部分的款项被他用于归还之前为亲友凑钱从他人处借得的欠款。

2个月后,到了统一入账的时间,老陈却无力归还该笔公款,无奈,林出纳只能自己掏钱暂时补缴了这笔公款。

几个月后,事情逐渐败露,司法机关开始调查此案,无法承受心理压力的老陈收拾了行李,抛下了家人,选择出逃。

校长变成逃犯东躲西藏的十

为了逃避抓捕,2008年,老陈先来到杭州,并在网上购买了假身份证。他不敢在一处久待,至此开始了在全国各地的十年飘零

十年间,老陈不敢跟家里人联系,为了谋生,他只能到处打散工,一边逃亡一边生存,苦不堪言。更不用提,只要在车站或住处碰上穿着制服的民警,他便全身紧张。

去年10月21日,老陈乘坐动车辗转到咸阳,被警方的人脸识别技术揭露了逃犯身份,民警将其当场抓获。归案后,老陈对挪用公款的行为供认不讳,并表示非常后悔。

老陈说:“当时社会环境太复杂,面对亲情、人情,我实在抹不开面子,同时又存在着侥幸心理,认为短期借用公款没有造成损失不会出事。”

根据法律规定,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达到一定数额即构成犯罪。乐清市检察院认定,老陈挪用公款46.8万元,构成挪用公款罪。

近日,老陈被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一年6个月。

检察官指出,老陈虽没有挪用公款为自己赚取私利,但其为“情”所惑,擅自改变公款用途,不但侵害了公款的所有权,还破坏了国家公职人员职务廉洁性。

编辑:何海丽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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