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偿补课零容忍!山东通报7起典型案例

摘要   为持续推动对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治理的高压态势,努力营造广大教师“不敢从事、不能从事、不想从事有偿补课”的良好氛围,现将7起有偿补课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市中区育秀中学党员教师姜琳2017年到学生...

  为持续推动对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治理的高压态势,努力营造广大教师“不敢从事、不能从事、不想从事有偿补课”的良好氛围,现将7起有偿补课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市中区育秀中学党员教师姜琳2017年到学生家中参与有偿补课。

  经市中区教育局党委研究决定,给予姜琳党内警告处分和行政警告处分,对其在全区教育系统内进行通报批评,取消三年的评先评优资格;对育秀中学执行校长进行诫勉谈话,当年度职级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级;取消该校当年的评先评优资格。

  2.章丘区章丘中学教师王善军2017年暑假到一无证办学培训机构从事有偿补课。

  经章丘区教体局研究决定,给予王善军行政警告处分,一年内不得参与评优和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扣发当年绩效工资;给予章丘中学全区通报批评。该培训机构属于擅自办学,有关部门已经依法予以取缔。

  3.济阳县济北中学教师张书龙在2017年暑假期间开办辅导班并进行有偿补课。

  经济阳县教体局研究决定,给予张书龙行政警告处分,对其在全县教育系统内予以通报批评,扣发当年绩效工资,取消三年内申报高一级职称资格,暂缓教师资格证注册,责令其向所在学校作出深刻检讨,责令其将违规所得全部退还有关学生家长;取消济北中学校长当年度考核评先评优资格;对济北中学在全县教育系统予以通报批评。

  4.济阳县太平镇中心小学教师赵兴美2017年暑假前向学生进行有偿补课宣传,并于暑假期间在家中开办辅导班进行有偿补课。

  经济阳县教体局研究决定,给予赵兴美行政警告处分,对其在全县教育系统予以通报批评,扣发全年绩效工资,取消三年内申报高一级职称资格,暂缓教师资格证注册,责令其向所在学校作出深刻检讨,责令其将违规所得全部退还有关学生家长;取消太平镇中心小学校长当年度考核评先评优资格;对太平镇中心小学在全县教育系统予以通报批评。

  5.商河县商河一中教师王丽红2017年暑假期间到济南未来教育商河教学点从事有偿补课。

  经商河县教体局研究决定,对王丽红在全县教育系统进行通报批评,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并在学校全体教职工大会上进行检讨,取消其当年度评先评优资格,责令其将违规所得全部退还有关学生家长;责令商河一中校长作出深刻书面检查;济南未来教育商河教学点存在多种违规办学情节,依法吊销其办学许可证。

  6.济阳县王楼幼儿园非在编教师杨秀2017年暑假期间办补习班进行有偿补课。

  经济阳县教体局研究决定,对杨秀在全县教育系统进行通报批评,责令其向所在学校作出深刻检讨,责令其将违规所得全部退还有关学生家长。

  7.历城区坝子小学非在编教师马岩2017年暑假让学生到其自设的辅导班上课,从事有偿补课。

  经历城区教育局研究决定,对马岩进行批评教育、诫勉谈话;如果再出现违纪行为,学校将依规解除聘用合同。

  通报指出,各县区相关部门、各学校要继续强化履职担当,充分认识整治有偿补课问题的长期性、重要性和紧迫性,以全市进一步开展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为契机,完善机制,多部门上下联动,多层面多载体推进,出重拳、下“猛药”,扎实整治这一“顽疾”。坚持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环境,为实现我市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提供坚强的作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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