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招生划片出炉!张店区发布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摘要 7月24日,张店区发布2026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7月24日
张店区发布
2026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义务教育段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张店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结合区域学校布局实际,科学合理分析研判各校生源,确保公平公开、规范有序,以此进一步巩固教育成果,深化教育改革,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规范实施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

二、招生条件及程序

(一)公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1.招生原则

张店区根据学校分布、办学规模、周边住宅、生源数量等因素综合确定张店区户籍学生在各义务教育段公办学校的划片入学范围(张店区中小学划片示意图见附件2、3,该图为示意图,对于部分难以在图中标出的不是以明显道路为界的小区、社区、村居划片入学以实际为准),各公办学校按照“张店户籍、参照房产、相对就近、尊重历史、统筹兼顾、划片入学”的原则招生,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2.2026年划片招生情况

2026年张店区中小学招生划片与2025年保持一致,不作调整。

(1)双片区情况

重庆路以西、北京路以东、华光路以北、中润大道以南的原属于齐润小学的部分片区继续为双片区,符合2026年划片入学条件的学生可自愿选择到祥瑞园小学或齐润小学就读。

世纪路以东、猪龙河以西、联通路以北的张店区域继续为双片区,符合2026年划片入学条件的学生可自愿选择到张店七中或科技苑中学就读。

人民路以南、新村路以北、上海路以东、北京路以西区域继续为双片区,符合2026年划片入学条件的学生可自愿选择到张店八中或柳泉中学就读。

 所有双片区内的学生确定报名学校后将不再调整。

(2)借校就读情况

西六路小学二至五年级学生在南校区就读,一年级新生继续在北校区(原市委党校)就读。新生线下审核及报到地点在实际就读学校,具体事宜可及时关注学校微信公众号。

3.招生对象

(1)区内户籍招生对象:2026年小学一年级招收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出生的具有张店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招收2026年完成小学2021级(含六三制2020级)学业的张店区户籍的学生。

(2)区外户籍招生对象:张店区外户籍人员同住子女达到入学年龄需进入小学(出生日期为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适龄儿童)、初中起始年级学习的学生。

4.招生流程

(1)网上报名时间(因张店区中小学新生数量较多,设置网上报名时间非常宽裕,为避免网络堵塞,可灵活选择时间报名)

①小学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7月28日9:00起至7月31日17:00止。

②初中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7月27日9:00起至7月31日17:00止。

(2)网上报名方式:手机下载“爱山东”APP(下载及使用方法、报名流程见附件1),以学生父母一方(若拟使用其中一方监护人所具备的房产等相关条件进行报名,建议使用该监护人的信息注册、登录、填报,以便于关联、核验)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资料注册并登录“义务教育招生”张店入口,按照要求认真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线上报名有困难或报名未成功的家长可于7月31日—8月1日带齐相关资料到片区学校,在学校老师指导下完成线上报名。

(3)审核:平台所有报名信息由相应学校逐一审核,数据共享信息成功并符合条件(平台提示“入学资料审核通过,请于8月20日9:00至8月22日17:00登录‘爱山东’APP查看录取情况。”)的学生将不需要进行现场审核,由审核学校审核通过并在备注中做好标注;对于需要进一步核实的点击驳回并在备注中注明原因。家长可于2026年8月7日9:00起至8月8日17:00止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报名审核结果。被驳回或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家长根据提示或入学要求于2026年8月7日至8月9日8:00-17:00到相应学校(平台提示的学校)现场补审。现场补审通过的由审核学校在平台修改,平台上未报名的由审核学校审核通过后添加至平台。

 张店区内户籍学生现场审核需提供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有:户口簿、房产证(已交房但房产证未办理的出具购房合同、购房票据及入住资料或其他有效证件)。山东省外小学完成五年级(含六三制小学完成六年级)学业需升入初中的外转入学生还需提供原就读小学的学籍资料。

 张店区外户籍学生现场审核需提供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有:户口簿、房产证(已交房但房产证未办理的出具购房合同、购房票据及入住资料或其他有效证件)或夫妻双方至少一方截至2026年8月31日满半年的有效居住佐证材料(淄博市内其他区县户籍无法办理居住证可提供:房产资料或满足条件的租赁合同公证书或满足条件的公房租赁证等)、夫妻双方至少一方由单位缴纳的截至2026年8月31日满半年的张店区社保缴纳记录或截至2026年8月31日满半年的张店区个体营业执照(公司证照)。

(4)报到: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于8月20日9:00至8月22日17:00登录“爱山东”APP“义务教育招生”张店区入口查看录取情况(建议做好截图),根据提示时间到学校报到。

 5.张店区内户籍学生延缓入学办理

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办理延缓入学的张店区户籍的适龄儿童(非张店户籍的回户口所在地办理),请携带户口簿、房产资料及区县级以上医院相关诊断、治疗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于2026年7月31日—8月1日8:00—17:00到相应片区小学领取《张店区适龄儿童延缓入学申请表》(一式三份),按流程提交办理。需提交办理延缓入学手续的在延缓期限内不参与报名。片区小学收齐资料后于开学前到基础教育科审批并通知相关家长。

 6.张店区外户籍人员子女入学后待遇

对符合入学条件的张店区外户籍人员子女统筹安排到相应学校就读。入学后实行混合编班,义务教育段期间各项收费及待遇与本地学生完全相同。接受完义务教育后涉及中考等相关事宜以当年政策为准。

(二)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根据《2026年张店区义务教育段民办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进行。

(三)特殊教育招生入学工作

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实施送教上门或远程教育服务,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张店区特殊教育中心学校继续招收张店区户籍的义务教育段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并积极做好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的学龄前康复训练和高中段职业教育。符合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根据学校报名要求,持户口簿等相关资料于2026年8月1日—8月2日8:00—17:00到张店区特殊教育中心学校(张店区西二路45号,咨询电话:2271120)报名。由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鉴定和咨询委员会对其进行检测评估(认知、语言、运动、心理、情绪、行为及生活适应能力),并结合医疗专业机构的检测结果提出适合残疾儿童、少年的教育安置建议。

(四)控辍保学工作

 落实控辍保学制度,完善控辍保学动态监测和信息共享比对机制,防止学生辍学,努力实现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少年由“动态清零”转向“常态清零”。留守儿童、少年入学报名时,各校要全面建立学生档案,将父母外出务工情况和监护人变化情况逐一进行登记并及时更新,准确掌握留守儿童、少年信息,有针对性地开展管理服务工作。

三、相关说明

1.张店区义务教育段招生以2026年张店区教育和体育局制定、公布的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划片方案为准。

2.张店区户籍(学生及至少一名法定监护人均为张店区户籍)的学生以房产地址为准划片入学,划片入学的房产须为住宅并交房且实际用途与房证显示用途一致,未交付使用的房产或非住宅性质的房产不作为划片入学的房产依据。其他未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房产界定将继续沿用以往政策。

3.父母均为张店区户籍,子女户籍与父母均不在一起的,以学生父母户籍、住址为准;父母离异且子女户籍与抚养权人不在一起的,以抚养权人户籍、住址为准;父母双方无抚养能力,可提供有效证据材料,依据其他法定抚养权人相关资料办理入学报名手续。

4.张店区户籍(学生及至少一名法定监护人均为张店区户籍),全家(学生父母及其所有未成年子女)在张店区确无自己住房,户籍(学生及至少一名法定监护人)一直在学生祖父、祖母或外祖父、外祖母处且满5年以上(以2026年8月31日为界)并与其长期同住,学生可按祖父、祖母或外祖父、外祖母住房划片入学。仅有张店区户籍但无张店区房产或户籍在学生祖父、祖母或外祖父、外祖母处不满5年的由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统一调剂安排。

5.张店区户籍(学生及至少一名法定监护人均为张店区户籍),全家(学生父母及其所有未成年子女)名下没有独立房产只有共有房产,学生父母及其未成年子女所占房产比例大于等于总房产比例51%的,可依据此房产划片入学;房产证未标注共有人所占房产比例的,以“房屋产权所有人”栏目中打印的第一个所有人名字为准审核入学条件;若全家(学生父母及其所有未成年子女)名下确无其他住房只有共有房产,但达不到共有房产划片入学条件的,由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统一调剂安排。

6.因城建工程由政府统一安排迁居的,签署了拆迁安置协议(未进行货币化补偿)的张店区户籍住户子女,还迁房未交付使用的可按照拆迁前房址划片入学,报名时家长需提供户籍、拆迁安置协议等材料;还迁房已交付使用的按照还迁房位置进行划片,报名时家长需提供户籍、还房后的房产资料等材料。

7.张店区户籍,新建、改建、插建住宅小区已交房的业主,其子女达到入学年龄需进入小学、初中学习的,到开发商处登记,由开发商提前与区教育和体育局进行对接,区教育和体育局将根据生源和教育资源分布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8.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等优抚对象,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政策。

9.原户籍在张店区,后划转到经开区、先创区的相关区域2026年秋季招生时将继续按照外区县户籍对待(位于昌国路以北的原属张店区后划转到经开区的大产权住宅住户,若户籍为张店区或户籍已落在所购住房上的继续享受原划片政策)。

10.对提供假户籍、假房产材料或不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等弄虚作假及拒不提供相关材料的学生,取消正常划片入学资格,区内户籍学生在招生工作结束后按调剂生处理,区外户籍学生不予安排。学生入学后查出弄虚作假行为的,区外户籍学生须转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区内户籍按转学调剂处理。各小学、初中学校每年对学生户口簿、房产证审核一次,符合学校片区招生条件的方可享受片区入学的相关政策,若户籍变更到区外或房产变更不在学校学区范围的,按转学处理。

11.进一步完善违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依法依纪查处招生入学工作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不良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

12.请及时关注“张店教体”微信公众号,了解相关入学政策及要求、流程。如有不明事宜,可拨打平台提示审核学校咨询电话或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电话问询(电话详见附件4),也可到平台提示审核学校或区教育和体育局基础教育科(和平路19号张店区体育馆大门西侧办公楼一楼)现场问询。

其他未尽事宜,以区教育和体育局解释为准。

张店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6年7月24日

附件1:张店区2026年中小学招生 网上报名流程 

2026年张店区中小学网上报名可采取手机下载“爱山东”APP报名。

1.“爱山东”APP下载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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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描二维码下载“爱山东”APP或通过手机“应用市场”,搜索“爱山东”APP。

2.注册账号:安装完成后,打开“爱山东”APP,逐步点击【我的】-【请登录】-【注册】,使用手机号+短信验证码注册账户(若拟使用其中一方监护人所具备的相关条件进行报名,建议使用该监护人的信息注册、登录、填报,以便于关联、核验)。

3.完成账户实人认证:点击进入【我的】,页面最上方点击【编辑资料】—【实名认证】,根据提示逐步完成实人认证。

4.在“爱山东”APP首页,切换城市服务至淄博市,选择“义务教育招生”。

5.进入中小学报名入学端口,选择“淄博市”-“张店区”。

6.进入张店区中小学报名入学端口选择相应的报名入口。

附件2 2026年张店区小学划片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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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2026年张店区初中学校划片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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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2026年张店区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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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网盘分享的文件:2026年张店区中小学招生划片范围高清示意图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c9Sj_v4lctrGWwR11aJrOw 

提取码: 6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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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二维码下载高清划片范围图片

2026年张店区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为确保2026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山东省学前教育条例》和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张店区学前教育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招生对象

1.小班招生:2026年8月31日前年满3周岁(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幼儿。中、大班插班转园幼儿不作为此次招生对象。

 2.托班招生:2026年8月31日前年满2周岁(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幼儿。(仅限有托班招生计划的幼儿园)

二、招生原则  

(一)根据相对就近、户籍优先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满足符合条件幼儿的入园需求。

(二)公办园分阶段报名录取。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招收具有张店户籍且有本配套居住区住房产权证明的适龄幼儿。如有空余学位,面向社会招生。

(三)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有关优待政策执行。

(四)优化多孩家庭子女入园方式。推行“幼随长”招生录取方式,多孩家庭子女有“同时同园”就读需求的,入园小班的幼儿可申请入大孩所在幼儿园同时就读。

三、招生程序

(一)发布招生信息

2026年7月25日前,向社会发布《2026年张店区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各幼儿园通过微信公众号、在幼儿园大门口或宣传栏张贴的方式,发布本幼儿园招生简章。

(二)开展信息登记

1.登记办法

信息登记与报名同步进行,平台开放期间,幼儿监护人通过手机“爱山东”APP进行信息登记,下载后进行实名认证,将顶部中间位置“城市服务”更改为淄博市张店区,从首页找到学前教育招生入口进入。

本次信息登记大数据将自动提取实名认证监护人信息,在登记过程中如遇到不能提取的信息,幼儿监护人需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相应材料的上传。无法利用手机APP登记信息的家长,可携带相关材料到幼儿园进行现场信息登记。

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须于7月29日下午15:00前到张店区教育和体育局学前教育科进行现场审核(已提前对接张店区人民武装部和淄博市消防救援支队审核通过的不必参加本次审核),并通过“爱山东”APP进行登记。

2.登记事项说明

(1)幼儿监护人使用手机号码注册“爱山东”APP,根据登记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如实完成信息填报,核对无误后提交。幼儿监护人须对所提供报名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因信息、资料弄虚作假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幼儿监护人承担。

(2)幼儿为双胞胎或多胞胎的,如选择同时报名一所幼儿园的,按照“一孩摇号录取,则其他孩子同时录取”的办法执行。幼儿监护人只能利用其中一名幼儿身份信息进行登记、报名,不得利用其他幼儿信息重复登记、报名。如双胞胎或多胞胎分别报名两所或多所幼儿园并分别被录取的,不能调剂至同一所幼儿园。

(3)为准确调取幼儿监护人相关信息,建议注册“爱山东”账号的幼儿监护人为房产所有人。

(4)公寓、商铺、商业店面房、储藏室、车库、工业厂房等非住宅用房不能作为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的房产依据。

(三)进行网上报名

 按照《2026年张店区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及各幼儿园招生简章要求,幼儿监护人在“爱山东”APP上完成实名认证后,通过报名入口进行网上报名。在每一阶段报名时间截止之前,幼儿监护人可以撤销报名并重新选择报名。

 1.公办园招生

(1)第一阶段:配套公办幼儿园及特殊政策招生

2026年7月27日上午8:30至7月29日下午16:00,配套公办幼儿园开放报名,优先招收具有张店户籍且有本配套居住区住房产权证明的适龄幼儿。符合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报名条件但未在本阶段报名的,视为放弃配套幼儿园优先报名录取资格。

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申请报名公办幼儿园的,在本阶段报名。

符合“幼随长”招生录取条件报名公办幼儿园的幼儿,在本阶段持相应材料到所申请幼儿园进行线下报名。

各幼儿园自2026年7月27日至7月30日对幼儿报名信息进行线上审核,幼儿监护人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未通过线上审核的,可根据未通过审核原因提示重新提报相应材料。如通过审核人数不超过公布的招生学位数,报名幼儿全部录取;如通过审核人数超过公布的招生学位数,将采用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2026年7月31日对第一阶段超过报名学位数的幼儿园进行电脑派位,各幼儿园通过本园微信公众号公布第一阶段录取名单。

(2)第二阶段:非配套公办幼儿园及有剩余学位的配套公办幼儿园招生

2026年8月1日在“张店教体”微信公众号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公布参与第二阶段招生的公办幼儿园及学位数。

2026年8月1日上午8:30至8月3日下午16:00进行第二阶段报名,具有张店户籍的幼儿均可报名,每名幼儿只可选择1所公办幼儿园报名。各幼儿园自2026年8月1日至8月4日进行线上审核,2026年8月4日下午16:00之前在各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公布通过审核名单。如通过审核人数不超过公布的招生学位数,报名幼儿全部录取;如通过审核人数超过公布的招生学位数,将采用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2026年8月5日对第二阶段超过报名学位数的幼儿园进行电脑派位,各幼儿园通过本园微信公众号公布第二阶段录取名单。本阶段招生结束后,仍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开展线下招生,有报名意向的家长,可自行联系相关幼儿园报名。

2.民办园招生

公办园开放报名期间,民办园同步招生。在张店区常住的适龄幼儿均可报名,每名幼儿只可选择1所民办幼儿园报名。各民办幼儿园在优先录取对应配套城镇居住区幼儿的基础上,依据就近就便的原则,视学位情况可扩大招生范围,逐层录取。各幼儿园在完成招生计划后,通过本园微信公众号及时公布录取名单。

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申请报名民办幼儿园的,在本阶段报名。

四、工作要求

1. 各幼儿园要认真贯彻执行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依据本方案制定招生简章,向区教体局备案后,通过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并组织实施。在招生过程中严肃招生纪律,严格招生程序,规范招生行为,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妥善处理好招生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出现的矛盾,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正、有序。

2.  严格落实免试入园的原则,幼儿入园除进行健康检查外,禁止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幼儿园不得设置实验班或特色班,不得将幼儿参加早期教育指导作为入园前置条件。

3. 新生入园前,应当按照幼儿园卫生保健的有关规定,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  

4. 幼儿监护人要按照各幼儿园通知到指定地点按时办理入园手续,逾期不办理入园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5. 对制造假户口、假房产材料、假证明等弄虚作假或拒不提供相关材料的,取消其报名录取资格。

6. 未经批准,严禁超计划、跨区域招生。

为了保障幼儿和家长的合法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相关规定,请家长选择取得办园许可的幼儿园进行报名(名单见附件),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咨询电话:张店区教育和体育局学前教育科  2278790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平台开放时间:

第一阶段:7月27日上午8:30至7月29日下午16:00

第二阶段:8月1日上午8:30至8月3日下午16:00

2026年张店区幼儿园招生计划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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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扫码查看2026年张店区幼儿园招生信息表)

张店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6年7月24日

编辑:王蓓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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