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在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查询,可以看到2026年7月10日,淄博文昌湖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被公示10项欠税信息,均为城镇土地使用税,欠税总额约13.65万元。


7月2日,淄博文昌湖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新增一项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法院为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标的76505元。

公开信息显示,淄博文昌湖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主要负责文昌湖区域的棚改项目建设及旅游度假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基础设施建设业务是公司收入及利润的主要来源。同时,公司负责文昌湖区内园林绿化资产的维护、天然水收集与分配,其中,供水主要为工业用水。除此之外,公司积极布局其他业务,包含租赁业务、渔业捕捞业务等,丰富公司的收入来源,增加公司的盈利渠道。
检索中可以看到,截至发稿时,淄博文昌湖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还有8项被执行人信息,经过计算这8项案件的被执行标的(显示未履行金额的按未履行金额计算)约4330万元。

受上述部分案件影响,淄博文昌湖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刘志梅被限制高消费。在2026年2月28日、2026年3月26日、2026年4月27日,对位于淄博市周村区蒙山水库西岸、南唐村东的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开展三次司法拍卖,全部流拍。

淄博文昌湖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股东为淄博文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60.4656%;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持股比例39.5344%。
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官网介绍: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位于淄博市中心城区西南部,成立于2011年1月29日,辖萌水镇和商家镇,总面积90.5平方公里,5.5万人。文昌湖总库容9993万立方米,湖面面积约8平方公里,森林覆盖率61%,空气湿度常年保持在60%左右,生态良好,环境宜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