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团圆,亲友相聚,打几圈麻将、玩几把扑克,是常见的放松身心、增进感情的娱乐方式。但对于党员干部而言,这份“休闲”却暗藏纪法考验,绝非“想打就打、想怎么打就怎么打”。一旦越界,娱乐就会变成违规甚至违法。那么,判断“合法合规”的边界在哪里呢?分清正常娱乐和违规赌博,主要看这3点:
允许的情况:在亲属、无利益关联的好友之间,以休闲娱乐为目的,不带任何利益交换、不掺杂职权影响的棋牌活动,属于正常的人情往来和娱乐放松。
禁止的情况:与管理和服务对象进行带有财物输赢性质的棋牌活动,比如分管领域的企业工作人员、下属、办事群众等;以打牌名义拉小圈子、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
允许的情况:私人住宅、正规休闲场所(如合法经营的茶楼、棋牌室),不涉及违规消费,且娱乐时间不影响正常工作、不干扰邻里秩序等。
禁止的情况:在私人会所或具有会所性质的场所组织或参与棋牌活动;在工作时间或在外出调研、检查、培训等期间组织或参与棋牌活动,哪怕是“忙里偷闲”也属于违规。
根据《上海市公安局关于修改<上海市公安局关于对部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实施处罚的裁量基准>的决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赌资较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情节严重”
(一)个人赌资在5000元以上的;
根据《天津市公安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
参与赌博赌资较大,尚不够刑事处罚,以下情形属于“情节较轻”
(一)个人赌资500元以上不满1000元的;个人赌资无法确定的,按人均赌资计算;
(二)利用互联网、移动终端设备等投注赌博,赌资不满500元的;
(三)其他情节较轻的情形。
以下情形属于“一般情节”
(一)个人赌资1000元以上不满3000元的;个人赌资无法确定的,按人均赌资计算;
(二)利用互联网、移动终端设备等投注赌博,赌资500元以上不满1000元的;
(三)其他情节一般的情形。
以下情形属于赌博“情节严重”
(一)人均赌资3000元以上不满5000元的;
…………
(五)国家工作人员参与赌博的;
根据《重庆市查禁赌博条例》第十九条对赌注和输赢金额的界限划定:
(一)赌注金额界限划定
1.赌注特大是指500元以上;
2.赌注巨大是指100元以上,500元以下;
3.赌注较大是指20元以上,100元以下;
(二)输赢金额界限划定
1.输赢金额特大是指5000元以上;
2.输赢金额巨大是指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
3.输赢金额较大是指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
(三)输赢累计金额界限划定
1.输赢累计金额特大是指10000元以上;
2.输赢累计金额巨大是指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
3.输赢累计金额较大是指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
2025年8月27日,湖北省纪委监委通报湖北省宜昌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袁卫东违规吃喝、违规打牌等问题。
2022年1月27日,云南省纪委监委通报云南省玉溪市华宁县陈家富等7名党员、公职人员参与打麻将赌博问题。
2021年4月17日,华宁县林草局二级主任科员陈家富、县人社局三级主任科员杨伍林、县供销社三级主任科员冯艳溪、县水利工程管理与质量安全监督站高级工赵迎春、通红甸乡人民政府三级主任科员闵昆元、国家税务总局华宁县税务局宁州税务分局副分局长李成兴、县供电局职工李咸融7名党员、公职人员在某文化用品经营部以打麻将的方式参与赌博,被公安机关查获。2021年4月28日,7名参与赌博的党员、公职人员均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十三日、罚款1000元。2021年7至9月,陈家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降为三级主任科员);李咸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杨伍林、闵昆元、李成兴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冯艳溪、赵迎春分别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