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突出贡献奖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开展了山东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突出贡献奖评选工作。根据评选表彰工作安排,在各市和省有关部门单位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经资格审查、专家会评、征求意见、集体研究等程序,确定了山东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突出贡献奖拟表彰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表彰对象名单予以公示。对上述名单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来访等形式向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突出贡献奖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提供具体线索或事实依据。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电话和匿名信函,公示期内不予受理。
公示期限:2025年7月14日至7月21日(5个工作日)
受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00-5:00
电子邮箱:myjjfzc@shandong.cn
通信地址:济南市省府前街1号综合楼406室
举报电话:0531-51782929、51782705
邮政编码:250011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7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