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国资委与市行政审批局通过网络互联、数据共享,将国有产权登记作为企业市场主体信息登记的前置条件,实现了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信息与市场主体登记信息即时比对。此举一是确保国有企业登记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遏制了假冒国企行为;二是破解双方信息不匹配、不一致、时效性不高等问题,为推动国资管理信息化、数字化实现长效监管打下坚实基础;三是降低了国有企业运行成本,减少了企业涉诉风险,维护了企业信誉。
市国资委将以此为契机,不断加强部门联动,提高国资监管的科技水平和监管效能,维护好市场公平秩序。
关键词: 淄博市国资委 国有产权 行政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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