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关于医疗机构病历资料复印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通知指出,为规范医疗机构病历资料复印服务收费行为,保障患者和医疗机构合法权益,通知指出,医疗机构应患者要求为其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可以收取工本费,收费标准最高为每张(含A4、B5纸)0.5元,不得另收其他费用。
医疗机构应按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工作,自觉接受发展改革、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和社会的监督。(闪电新闻记者 高亚南 柴慧娟 报道)
关键词: 医疗机构 病历资料 复印 服务收费
上一篇:一晚卖了14亿!“山东好货”爆单了
下一篇:工商银行周村支行多举措提高代理国库业务处理质效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头等网立场。
如有版权异议,请点击查看免责声明。
王霞已任潍坊学院校长
淄博市发布“双十一”网络购物及合规经营提示
淄博元素闪耀进博会
淄博市“十五五”规划编制及重大项目谋划实施推进会召开
中国融通集团2025年社会招聘正式启动
“政校企”合作免费定向培训(推荐工作岗位)公告
沂源县委书记张涛到县融媒体中心调研
白平和兼任济宁市委统战部部长
刘传勇已任山东第二医科大学校长
沂源苹果“原产地仓”启用
邓云锋来淄博市调研
桓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展“服务一直在路上”行动
淄博市中心医院举行2025年新职工入职典礼
淄川:山东交通学院顿河学院大学生实训基地落户孙佳陶瓷文化馆
淄博陶琉馆开启“琉”光溢彩艺术新篇章
2025年全省应急行业职业技能大赛暨第一届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员技能竞赛在合肥举行
淄博房地产改善市场迎来新标杆
博山区委书记路德芝督导物业管理创新提升工作
12亿产线落地!淄博迎来固态电池领域重大投资
淄博市军休中心举办2025年重阳节趣味运动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