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名称:申报承诺制

5月1日起,山东省市场主体住所登记将实行申报承诺制

日前,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制定印发《山东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明确自今年5月1日起,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将实行申报承诺制,申请人对住所(经营场所)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登记机关不再审查其产权权属、使用功能及法定用途。

编辑:周天智      2024-04-07 09: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