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设立中小学春秋假

摘要 2026年首次春假安排在4月29日、30日、5月6日,共3天,与“五一”假期(5月1日—5日)衔接形成8天连休。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等13部门通知要求,近日,淄博市正式出台中小学春秋假期实施方案,全面落实春秋假制度,切实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一、实施范围

在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施春秋假,其中,初四年级第一学期安排秋假,第二学期不安排春假。幼儿园可参照执行。

二、假期安排

每年设置春假、秋假各一次,每次3天。2026年首次春假安排在4月29日、30日、5月6日,共3天,与“五一”假期(5月1日—5日)衔接形成8天连休。此后春假安排在4月上旬至5月中旬期间,与法定节假日或双休日连休;秋假安排在11月上旬至12月上旬期间,与双休日连休。

三、落实保障措施

(一)完善兜底托管服务。针对春秋假期间无人照护的学生,由学校提供兜底托管服务,开放图书馆、运动场馆、功能室等资源,配备专人看护。鼓励相关部门统筹社区、乡镇文化服务中心等资源,为家庭照护困难学生提供就近公益托管服务。

(二)丰富假期资源供给。鼓励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所属体育馆、科技馆、艺术馆、妇女儿童活动中心、青少年宫等场馆,假期间免费或优惠向中小学生开放。引导各级各类文旅资源、景区景点、研学基地等,坚持“应免尽免、能免则免”原则,加大优惠力度。

(三)严格规范办学行为。春秋假期间,各学校一律不布置任何形式的书面作业,不组织线上或线下授课、补习、考试,不变相组织集体补课。鼓励学校结合实际在春秋假期间组织研学实践活动。

(四)推动带薪休假衔接。积极引导用人单位落实弹性休假制度,支持有未成年子女的职工在春秋假期间带薪休假或调休、补休,陪伴孩子参与社会实践、亲子研学等活动。

实施中小学春秋假,是帮助学生舒缓压力、丰富阅历、提升素养的重要举措。各相关部门将全力做好各项保障工作,确保学生享有一个安全、健康、快乐的假期。

编辑:王蓓蓓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头等网立场。

如有版权异议,请点击查看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