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遗址、古建筑、近现代重要史迹······淄博一地新发现32处

摘要 近日,张店区人民政府网发布关于公布张店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名录的通知

近日

张店区人民政府网发布

关于公布张店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

不可移动文物名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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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店区文化和旅游局

关于公布张店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

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名录的通知

张文旅字〔2026〕15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国发〔2023〕18号)及省、市相关工作要求,张店区组织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经实地调查、组织认定、会议研究并公示,张店区依法认定、登记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32处,其中古遗址5处、古墓葬4处、石窟寺及石刻3处、古建筑2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18处。现依法将张店区烈士陵园等32处不可移动文物名录予以公布。

文物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希望镇(街道)、区直有关单位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正确处理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与文物保护的关系,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相关文物保护工作,确保文物安全。

张店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名录

张店区(不含高新区、经开区部分)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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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涉及张店区的新发现

不可移动文物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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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涉及张店区的新发现

不可移动文物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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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蓓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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