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17日,淄博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淄博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聂玉彬介绍有关情况,并邀请淄博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毅回答记者提出的有关问题。
《淄博市人民政府2026年立法工作计划》(淄政办字〔2026〕5号,以下简称《立法计划》)已于近日公布实施,为便于社会各界全面了解、支持和监督政府立法工作,现将有关情况介绍如下:
编制情况
编制《立法计划》,遵循“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原则,着力做好“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等方面的立法事项。
为做好今年政府立法工作,淄博市司法局在广泛征集立法建议项目的基础上,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对立法建议项目进行了讨论研究,形成了《立法计划》草案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并征求了区县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的意见。
2026年2月2日,《立法计划》经淄博市人民政府第9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并经市委批准后,于2026年3月3日公布实施。
计划项目情况
2026年政府立法计划项目包括8件地方性法规项目和6件政府规章项目,并区分审议项目、预审议项目以及调研项目予以安排。
(一)关于地方性法规项目。年内市人民政府拟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淄博市极端天气应对条例(草案)》,积极推动文物保护、污染源自动监控等地方性法规立法项目进程。
(二)关于政府规章项目。年内淄博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拟审议《淄博市快递服务管理办法》《淄博市大武地下水保护管理办法》2件政府规章草案;并积极推动引黄供水管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等政府规章立法项目进程。
计划实施后的管理
《立法计划》实施后,拟实施动态管理,对淄博市委、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以及社会高度关注的重要立法项目,将及时按程序予以立项安排;此外,根据国务院、山东省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及时跟进对相关政府规章项目的清理和修改工作,切实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统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