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
淄博市商务局发布
淄博市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
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活动公告
根据山东省商务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实施方案的通知》,现将淄博市2026年度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活动事项公告如下:
二、补贴流程
(一)补贴资格领取方式
个人消费者可通过以下任一渠道申领补贴资格:
1.登录“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高效办成一件事”特色专区,通过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申请“一件事”在线办理,选择“淄博市”申领补贴资格;
2.通过云闪付、微信APP“鲁换新”小程序,选择“淄博市”专栏完成实名认证并领取补贴资格。
(二)补贴资格核销使用
1.个人消费者领取补贴资格后,自愿选择政策参与主体,购买政策适用产品。在订单支付前,向政策参与主体出示补贴资格二维码,核销补贴资格,享受支付立减,每个补贴资格仅限购买1件产品(即核销1次)。补贴资格申领人、付款人、收货人须保持一致。
2.个人消费者在政策期内每类产品最多可领取3次补贴资格,有效期为2个自然日(含领取当日),需在领取第二日24时前核销使用,过期将自动失效。购买补贴产品后退货退款的,仅可恢复1次本类别产品的补贴资格。
三、相关要求
1.补贴资格申领人、付款人、收货人须保持一致,发票抬头所载明消费者姓名须与补贴资格申领人保持一致。单张发票只能对应单件补贴商品,并列明补贴产品初始销售价格、享受补贴资金数额、实际支付金额等必要信息。
2.家电产品自销售之日起,应在30日内完成送货(安装)及消费者签收。如消费者因房屋装修等特殊需求需延期送货,延期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90天,且延期后的送货时间不得超出2027年1月15日。
3.对活动中利用各种不正当手段骗取补贴资金的,将取消其补贴资格,并追回国家补贴资金。对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咨询电话
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家电以旧换新和数码智能产品购新补贴咨询服务电话:
淄博市商务局:3190263
张店区商务局:2180632
淄川区商务局:2921667
博山区商务局:4180173
周村区商务局:6195136
临淄区商务局:7210032
桓台县商务局:8180611
高青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6967605
沂源县商务局:3250069
高新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3586389
经开区商务局:7862165
文昌湖区投资促进中心:60300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