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发布“双十一”网络购物及合规经营提示

摘要 “双十一”网购消费潮来临之际,11月5日,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淄博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联合发布消费提示和合规经营提示。

“双十一”网购消费潮来临之际,11月5日,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淄博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联合发布消费提示和合规经营提示。

合规经营提示:严守诚信底线 规范经营行为

按照规定,网络交易平台及平台内经营者应认真履行电子商务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严格履行审查核验、信息报送、信息公示、安全保障等主体责任义务。

网络平台经营者应优化促销规则,强化事前审查,真实准确披露促销期限、范围、规范及限制条件,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不得采取“先涨价再降价”、虚购原价、虚假折价、“全网最低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违法违规方式开展促销活动。

网络交易平台及平台内经营者应严格规范直播营销行为,加强对主播及其经营活动的审核监测,对违法违规行为从严从快处置,不得通过低俗引流等方式营销,不得实施刷单炒信、虚构点击量、虚构评价等数据造假行为。

平台内经营者应加大广告审核力度,杜绝违法广告宣传,对商品性能、功能、价格等关键信息表述准确清楚,不得含有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利用人工智能技术手段生成和发布虚假违法广告。

网络交易平台不得实施强制“二选一”、限制参加其他平台促销活动、大数据杀熟等行为,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不得借助自身优势地位向平台内经营者收取不合理费用,不得依托人工智能、自身算法等技术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行为。

网络交易平台及平台内经营者应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销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要保证其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网络餐饮服务平台、外卖商家要强化网络食品安全管理,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和反食品浪费法律法规相关要求,规范网络食品经营行为和防止网络餐饮食品浪费行为。

网络交易平台及平台内经营者应畅通消费投诉渠道,及时受理、高效处理消费投诉,不得利用“霸王条款”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消费提示:科学理性消费 维护自身权益

对消费者来说,应优先选择信誉良好、证照齐全的电商平台,仔细核查商家营业执照和行政许可信息,警惕不明链接和二维码,谨防钓鱼网站和电信诈骗。

消费者应认真查看电商的促销活动规则,谨慎操作,关注价格比较,避免先涨价后降价等虚假折扣促销陷阱,通过查询商品的防伪标识、官方客服等方式核实确认商品信息,避免买到假冒产品。消费者收到商品时,应开箱验货,确认商品完好无损、与商家描述一致。

值得关注的是,消费者尤其是老年消费者,需警惕“私域电商”在平台外通过微信群、小程序等规避监管,坑骗消费者,应坚决杜绝任何平台外交易行为,不要轻易相信任何平台外的客服、商家。

此外,消费者应妥善保存付款凭证、订单信息、物流信息等购物凭证,发生消费纠纷时,可以联系平台、商家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可拨打12345热线投诉举报。消费者应加强个人信息保护,非必要不提供过多个人信息,快递包裹收到后,及时清除快递单上的个人信息。

编辑:王蓓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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