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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5月11日 星期六

一部手机 一台笔记本电脑 男子流窜作案 张店警方跨市擒贼

摘要 “别动,我们是警察!”6月19日,一名男子刚刚从宾馆房间走出来,就被张店警方抓获了。事情还要从6月14日说起。当天19:00许,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和平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自己放在办公室的手机被人偷了。

“别动,我们是警察!”6月19日,一名男子刚刚从宾馆房间走出来,就被张店警方抓获了。

事情还要从6月14日说起。当天19:00许,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和平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自己放在办公室的手机被人偷了。据报案人描述,案发当天,他正在位于张店和平街道办事处附近的一处办公楼内上班,手机就放在办公桌上。11:30左右他离开了办公室,因手机在充电就没有带,等到16:40左右回到办公室时,却发现手机不见了。查看监控后,报案人发现曾有一名陌生男子在12:45左右进入办公室,2分钟后离开了。

接警后,和平派出所会同合成作战中心民警迅速出警。经查看监控发现嫌疑人为一名中年男子,戴帽子、口罩,上身穿绿色短袖T恤,下身穿黑色裤子,穿白底黑色运动鞋。在视频追踪过程中,民警又发现该嫌疑人步行至新村路大学生创业园一办公室内再次实施盗窃,被盗物品为笔记本电脑一台。

由于该男子全程未摘帽子、口罩,作案后又是打车离开的现场,这给侦破带来一定难度,民警决定调整侦破方向,追踪该男子来淄轨迹,发现该男子是6月14日4:15从安丘汽车站对面的一个宾馆内出来的,虽衣着与案发时不同,但步态、神态均相似,5:20:该男子又先后乘坐面包车、出租车辗转来到淄博。确定嫌疑人动向后,民警立即赶往安丘汽车站附近的某宾馆,正巧碰上嫌疑人走出房间,并在其居住的房间内发现作案时穿着的服装,该男子对其盗窃的犯罪事实事实供认不讳。

经查,嫌疑人曹某,50岁,无业,昌邑人,有多次作案前科,具有较强的反侦察意识。此次来自曹某并没有明确的目的,在闲逛时发现一栋二层写字楼,上楼后又发现了放在办公室内的手机,在查看周围无人注意时,曹某打开了办公室大门将手机偷走。随后又以同样的方式盗窃了一台笔记本电脑。

目前,曹某已被张店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编辑:王蓓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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