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在全市新增视频监控145处,电子警察95处,微电警34处,不礼让行人抓拍设备8处。现将上述监控设备位置予以公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将对相关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管理,请广大交通参与者按照法律法规依法参与交通。
关键词: 淄博 道路交通 监控 电子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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